1. 目的
為加強公司辦公區(qū)房間備用鑰匙和動力備品備件庫鑰匙的管理;明確備用鑰匙領用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非正常工作日及緊急情況下備用鑰匙的使用。
3. 制度正文
3.1 辦公區(qū)房間的的備用鑰匙存放于廠務值班室的備用鑰匙箱內。
3.2 廠務值班人員負責備用鑰匙箱的鑰匙的保管和使用,并負責所有備用鑰匙的日常管理。
3.3 鑰匙箱日常需用封條封閉,封條由運行主管簽字認可。取用鑰匙后,須重新用封條封閉。交接班時需對封條的完整性進行確認。
3.4 PM 工程師需對封條的完整性進行不定期檢查。
3.5 辦公區(qū)房間備用鑰匙領用程序
3.5.1 辦公區(qū)備用鑰匙只有在公司非正常工作日及緊急情況下方可使用。
3.5.2 在緊急急救和有緊急災害(如漏水、火災等)時可直接打開鑰匙箱,使用備用鑰匙。
3.5.3 在非3.5.2 的條件下如需使用備用鑰匙,應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申請人部門主管接到申請后,必須得到鑰匙所對應房間的部門主管同意。
3.5.4 在得到相關主管批準后,申請人與保衛(wèi)值班人員一起前往動力值班室,與動力值班人員一起打開備用鑰匙箱,取出備用鑰匙,并填寫《備用鑰匙使用登記表》。
3.5.5 備用鑰匙從離開鑰匙箱、使用、放回鑰匙箱的全過程必須有申請人、保衛(wèi)值班人員的全程監(jiān)督。
3.5.6 備用鑰匙使用后應及時歸還,并由申請人在使用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備用鑰匙使用登記表》相關主管簽字部分,留廠務部備案。
4. 動力材料配件庫備用鑰匙領用程序
4.1 動力材料配件庫備用鑰匙只有在公司非正常工作日及緊急維修情況下方可使用。
4.2 如需使用備用鑰匙,應先征得PM 工程師的同意。
4.3 在得到相關批準后,申請人與動力值班人員一起打開備用鑰匙箱,取出備用鑰匙,并填寫《備用鑰匙領用記錄表》(見附件)。
4.4 備用鑰匙從離開鑰匙箱、使用、放回鑰匙箱的全過程必須有申請人、動力值班人員的全程監(jiān)督。
4.4.1 備用鑰匙使用后應及時歸還,并及時填寫《備用鑰匙領用記錄表》,留廠務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