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新設備和修復的設備)入井前必須經過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二、入井防爆電氣設備的檢查必須由專人進行,檢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把關,堅決不能讓不合格的設備下井。
三、檢查內容包括: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指新設備);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防爆合格證、設備生產許可證;以及設備的防爆性能必須符合《機電設備完好標準》規(guī)定要求。檢查合格后,由檢查人簽發(fā)合格證。然后允許入井使用。專職驗收員應將入井設備的產品合格證等其它資料交機電科統(tǒng)一管理。
四、檢查人員要認真學習電氣設備的防爆規(guī)定,熟悉防爆設備的技術特征和原理,熟練掌握設備的完好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
五、檢查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放行不合格的防爆電氣設備,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
六、各使用單位應配合檢查人員的工作,不得弄戲作假。更不能將防爆電氣設備從別的入口帶入井下,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
七、各單位對檢查不合格的電氣設備應交機修廠進行維修,資料不全的應追查資料。失爆的電氣設備不得入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