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總工程師和科長的領導下,負責提供地質、水文地質資料,對全礦地質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2、負責全礦地質資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工作,負責地質、水文地質安全措施的編制,負責提供采區(qū)設計、作業(yè)規(guī)程、生產和計劃編制的地質、水文地質資料,并積極參加上述工作的編審。
3、負責全礦水文地質工作,熟悉水文地質方面技術政策、規(guī)章制度和有關規(guī)定,并能認真貫徹執(zhí)行,熟悉防治水工作程序,并認真開展日常工作,不斷總結礦井水文地質規(guī)律,做好井下突水事故的防治。
4、深入現(xiàn)場,了解地質變化,檢查安全技術措施執(zhí)行情況,對出現(xiàn)的問題及時處理,重大安全問題應及時向部領導匯報,并參與研究處理。
5、按時做好采掘工程的地質、水文地質和水情水害預測預報工作,對揭露的地質變化及時上圖、上帳和進行分析。抓好礦井防治水工程設計和施工管理,對可疑地點必須進行探放工作,防止因水患造成安全事故。
6、負責地質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嚴格按質量標準化要求做好地質基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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