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副礦長在企業(yè)負責人和礦長直接領導下,在技術負責人的指導下,負責全礦安全生產工作,完成礦的安全目標。
2、 安全副礦長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當安全與生產發(fā)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并教育職工在安全情況下進行生產。
3、 安全副礦長每周要下井帶班2-3次,要經常下井,每周要下井3次以上,督促檢查井下作業(yè)地點的安全生產,負責檢查全礦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業(yè)務保安制的執(zhí)行情況。
4、 安全副礦長要抓好礦分管部門的安全質量工作,適時組織安全生產競賽活動,不斷改造生產環(huán)境和勞動條件,實現安全生產。
5、 安全副礦長要抓好本礦工人培訓教育,要對經常發(fā)生的事故進行警示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識。
6、 安全副礦長要組織有關人員開展定期安全檢查,對查出來的隱患,要“三定”處理,積極參加上級檢查部門進行安全檢查,落實解決問題。
7、 安全副礦長對生產中出現的重大隱患,要及時匯報,組織有關部門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解決,防止事故發(fā)生。
8、 安全副礦長對單位發(fā)生重大事故時,必須親臨現場,組織施救,并按“四不放過”原則,親自參加追查處理。
9、 安全副礦長要參加班前會,掌握班組工人上班情況,特別對新入礦的工人要派老工人幫助,對探親返礦立即上班和休息不好立即上班的工人,要采取措施,給予幫助。
10、 安全副礦長在工作中能制止一次事故,減少損失要給予獎勵,對工作失職造成事故,要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