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查批準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計劃,推進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督促其有效運行。
2)對安全生產負具體領導責任,協(xié)助主要負責人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報告,并提出改進措施。
3)組織召開安委會成員會議,依據安全生產規(guī)劃、計劃及當前的安全生產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部署安全生產任務,推進安全生產管理。
4)對下屬施工單位、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整改實施。
5)按規(guī)定組織開展大隊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堅持做到先培訓后上崗。
6)組織審查重大危險源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并督促實施,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7)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表彰獎勵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個人,嚴肅處理違反法規(guī)行為。
8)發(fā)生重傷以上責任事故或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一次造成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責任事故時,赴現場指揮搶救和事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