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促進我礦干部培訓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yè)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促進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科學化、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根據(jù)山西煤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二、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堅持理論聯(lián)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
2、堅持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
3、堅持集中培訓與在崗自學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
5、堅持教學相長、保證質量的原則
6、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chuàng)新的原則
三、安全培訓中心負責本礦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
四、應急管理培訓的主要對象是:各業(yè)務部門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志愿者。
五、培訓工作分級分類進行,安全培訓中心負責全礦領導干部、機關工作人員的應急管理培訓、任職培訓、新進人員的培訓、工作需要時的崗位培訓。
六、所有應急管理專職工作人員每年必須接受培訓,培訓時間原則上為1至2周,一般每年累計不少于5天。
七、培訓對象在參加上級組織的集中脫產(chǎn)培訓期間,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八、培訓的主要內容。圍繞貫徹落山西東江煤業(y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重點學習應急管理有關法律法規(guī)、分析我礦應急工作形勢任務、了解兄弟單位應急管理經(jīng)驗、熟悉掌握應急預案和對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方法、學習運用應急指揮新技術設備和指揮手段等。通過培訓,強化培訓對象對應急管理的宏觀認識和依法實施管理意識,提高科學決策水平,提升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和突發(fā)事件的處置應對能力。
九、各級各部門(單位)應急管理機構除組織或參加上級集中脫產(chǎn)培訓外,還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1、以崗代培。通過參加工作實踐和接受指導,提高應急管理的規(guī)劃組織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學代培。大力倡導和鼓勵工作人員自行組織學習和培訓工作,通過自學不斷更新觀念、強化內在素質,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組織各種研究活動,安排有關人員參與,提高工作水平。
十、安全培訓中心和各部門要加強協(xié)作,按照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制訂計劃和實施意見,認真抓好培訓工作。
十一、加大師資力量,建立相應的培訓師資檔案。采取請進來、送出去等多種方式培養(yǎng)培訓教師,還可采取從集團公司應急管理工作專業(yè)人才庫和專家組內聘請專家等辦法,解決好培訓的師資問題。
十二、將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應急管理建設的重要內容進行部署和規(guī)劃,必須在預算中列支開展應用培訓的所需經(jīng)費,保證培訓工作經(jīng)費的及時足額到位。
十三、建立應急管理培訓考核和激勵機制,對各單位、部門進行年度考核。
十四、加強培訓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訓工作檔案,如實記載培訓工作和受培訓人員情況。
十五、教育培訓檔案內容包括:教育培訓工作的相關制度、培訓工作計劃、總結、教案、培訓考勤登記、考卷、考試成績單、各期培訓人員花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