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指導和規(guī)范制冷機房安全操作。
2 范圍
適用于制冷機房安全管理。
3 職責
3.1制冷機房操作工對本制度實施負責。
3.2制冷機房管理人員、設備生產部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 內容
4.1 制冷機房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資格證方可上崗。
4.2 制冷機房操作人員必須對制冷系統(tǒng)全面熟悉后方能進行操作。操作過程中要做到“四要”、“五勤”、“六及時”。
4.2.1 四要:要確保安全運行;要滿足用冷溫度;要降低冷凝壓力;要節(jié)約設備能耗。
4.2.2 五勤:勤看儀表讀數;勤觀運行狀態(tài);勤聽機器聲音;勤動調節(jié)閥門;勤查跑冒滴漏。
4.2.3 六及時:及時加油放油;及時排放空氣;及時更換濾器;及時清除水垢;及時融冰掃霜;及時排除隱患。
4.3 制冷機房操作人員必須著工作服上崗;嚴禁在制冷機房穿拖鞋、短袖、短褲;嚴禁在制冷機房內抽煙、喝酒、睡覺;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制冷機房。
4.4 制冷機房要有醒目的“嚴禁煙火”的標識牌;制冷設備,特別是壓力容器要有明確的安全管理責任人。
4.5 制冷機房的各種設備和壓力容器,每天各班至少自檢一次;每月由制冷機房負責人與生產設備部有關人員至少聯(lián)檢一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保養(yǎng)大修。
4.6 制冷機房為生產重地,嚴禁存放雜物、可燃物,機房及周邊區(qū)域不準停放各種車輛、不準動用明火、不準亂接亂拉電源線、不準為車輛或大功率電器設備提供充電、維修等作業(yè)。
4.7 制冷設備、輸送管道等因維修、改造須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書面向設備主管副總報告,經批準后要指定專人準備好施工防護及其它相關的防火防爆措施。
4.8 做好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的年檢及定期檢查養(yǎng)護工作,檢測檢修應有詳細的情況記載。
4.9 嚴格交接班手續(xù),加強操作現(xiàn)場的巡回檢查。若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事故隱患,要立即排除、立即整改、立即報告。
4.10 消防器材(設施)由專人負責妥善管理,消防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耐酸堿膠皮手套等應擺放在制冷機房門口,要有醒目的標志,并隨時處于臨戰(zhàn)狀態(tài),不得隨意封堵、損毀或挪作它用。制冷機房員工必須熟練使用消防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耐酸堿膠皮手套等,懂得氨中毒急救方法。發(fā)生氨泄漏時,按照《氨泄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