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礦裝機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地面固定機電設備的安裝驗收,由礦機電礦長或機電副總組織設計、設備安裝及使用等有關單位的領導及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現(xiàn)場驗收,采暖設備驗收,按勞動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
二、井下工作面安裝工程完工后,由礦凋度室;峒室主要巷道機電安裝工程完工后,由機電科;組織由第一條所述人員參加驗收,對機械、電氣設備、電纜管線等進行全面的驗收,嚴格按標準要求,不合格者必須返工處理。
三、驗收依據原始資料:
1、工程設計說明書、設計圖、安裝規(guī)程。
2、安裝記錄(記錄必須完整、齊全,數(shù)據清楚、可靠)。
3、現(xiàn)場實測數(shù)據
參加驗收各方應依據《安裝質量標準》,逐項測試、檢驗。對照標準要求,嚴格檢查驗收。
四、驗收完畢,將全部圖紙、資料整理好并編寫驗收報告或驗收單,各方簽字后方為驗收完畢,不合格部位經處理后仍需報告有關人員驗收后方可進行試運轉,驗收資料分別由檔案室及機電科設備組整理歸檔。
五、煤礦專用設備按《煤炭工業(yè)機電設備安裝質量標準》進行驗收。通用工業(yè)設備按照有關相應標準進行,電纜管線可參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新型設備的安裝,必須由安裝單位技術人員認真研究設備說明書及圖紙后,編制設備安裝規(guī)程,制定符合有關標準的質量技術要求,經審批后,方可開工安裝。施工過程中,確有必要進行修改原設計時,必須報有關部門及礦機電副總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七、外委安裝工程,必須由持有專項安裝合格證的施工單位承攬,并辦理安裝合同手續(xù),經批準后方可開工。對無證安裝,質量低劣造成經濟損失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不履行合同義務者,由責任者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八、安裝工程驗收后,必須有一段時間的考核運行時間。此間發(fā)生的一切問題,由安裝單位進行處理。使用單位為其提供便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