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屬各單位:
為保證機電設(shè)備安全可靠運轉(zhuǎn),確保安全保護裝置使用靈敏可靠,結(jié)合城郊煤礦實際情況,現(xiàn)制定機電設(shè)備安全保護裝置定期試驗制度。
一、機電設(shè)備配備安全保護裝置項目及實驗要求
(一)主井絞車
1.防過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2.限速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3.閘間隙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4.滿倉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5.托罐裝置, 每月試驗一次
6.腳踏制動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7.制動油過欠壓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8.主井提升機技術(shù)性能測試 每二年一次
9.主井提升機性能檢查 每年一次
10.提升機滾筒主軸、連接裝置、天輪等裝置探傷 每年一次
(二)副井絞車
1.防過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2.限速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3.閘間隙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4.托罐裝置, 每月試驗一次
5.腳踏制動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6.制動油過欠壓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7.安全門與罐位、提升信號聯(lián)鎖,操車系統(tǒng)與提升信號和罐籠停止位置聯(lián)鎖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8.副井提升機技術(shù)性能測試 每二年一次
9.副井提升機性能檢查 每年一次
10.提升機滾筒主軸、連接裝置、天輪等裝置探傷 每年一次
(三)空氣壓縮機
1.(Ⅰ級Ⅱ級)安全閥動作壓力試驗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2.斷水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3.斷油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4.超溫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5.風包超溫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6.腳踏制動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7.制動油過欠壓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8.壓風機技術(shù)性能測試 每年一次
(四)主扇風機
1.軸承超溫報巨警置 每月試驗一次
2.潤滑油欠壓報警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3.技術(shù)性能測試 每二年一次
(五)膠帶輸送機
1.欠壓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2.過電流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3.低速打滑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4.堆煤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5.防跑偏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6.溫度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7.煙霧保護每天試驗一次
8.自動灑水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六)鍋爐
1.雙色水位計 每小時檢查一次
2.高低水位報警 每天一次
3.安全閥試驗 氣動每月一次 手動每月一次
4.超溫保護 每月一次
5.鍋爐整體檢驗 每年一次
(七)井下電氣設(shè)備
1.接地保護 每周檢查一次 每季度試驗一次
2.漏電保護 每天試驗一次
3.短路保護 每日由責任電工檢查一次 每周檢查一次內(nèi)部
4.煤電鉆綜保 每班進行一次跳閘試驗
5.高壓電纜的泄露和耐壓試驗 每年一次
6.移動式電氣設(shè)備的橡套電纜的絕緣檢查 每班由當班司機或責任電工檢查一次外皮由無破損
(八)斜巷運輸
1.防跑車裝置 每半月由使用單位試驗一次并做好記錄
2.插銷、鏈環(huán) 每年試驗一次并保存好試驗記錄
3.鋼絲繩、鉤頭 每天由使用單位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
4.紅燈、信號 每天由專職電工檢查一次
(九)平巷運輸
1.機車燈、閘、鈴和撒砂裝置及連接裝置 每班由當班司機接班時檢查一次
2.人車車場自動停送電開關(guān) 每天由專電工檢查一次
3.電機車制動距離 每年由運輸隊組織試驗一次并保存完整的測試記錄。
二、 機電設(shè)備安全保護現(xiàn)場使用要求
1.各單位機電設(shè)備安全保護裝置必須堅持正常使用,確保靈敏可靠。
2.機電設(shè)備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必須按照規(guī)定進行,認真做好試驗記錄,記錄中要將試驗時間、試驗數(shù)據(jù)和試驗人員等填寫清楚。
3.何單位和個人不經(jīng)允許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護裝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護裝置,否則將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4.除或短接安全保護裝置須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5.除大型固定設(shè)備(主、副井絞車、壓風機、通風機、強力皮帶機、鍋爐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寫明原因,報機電礦長批準后到機電科辦理手續(xù)后方可拆除。
6.電氣設(shè)備保護如接地、過負荷等影響設(shè)備運轉(zhuǎn)需拆除保護時必須經(jīng)隊跟班隊長和值班隊長同意后方可進行,但事故處理結(jié)束后必須馬上將保護投入。
7.發(fā)生漏電事故而引起漏電保護裝置動作時,在漏電故障沒有處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護而送電。
8.機械移動式設(shè)備,保護損壞時必須在下一班前將保護恢復投入使用。
9.特殊情況下保護能使用時,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寫清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經(jīng)機電礦長批準,到機電科辦理手續(xù)后方可拆除。
(十)違反機電設(shè)備安全保護規(guī)定的,將按下列規(guī)定給予處罰:
1.破壞安全保護裝置的,給予開除礦籍之處分,并罰款10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護裝置的,罰款500元。
3.保護裝置不定期試驗的,缺一次罰款100元。
4.保護裝置試驗記錄填寫不認真(記錄內(nèi)容不全、空內(nèi)容、之跡潦草模糊)的,一次罰款50元。
5.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的,一次罰款300元。
200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