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技能提升室能夠安全、可靠順利開展培訓工作,根據廠相關規(guī)定及相關程序文件,特制定此安全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技能提升室。
第二章 內 容
第三條 在培訓演練中,要愛護公共財產,互相尊重,緊密配合,積極創(chuàng)造出輕松愉快的良好生產氛圍。
第四條 嚴格執(zhí)行演練許可制度和參觀準入制度,未經批準,任何人不準擅自進入電氣分廠培訓室,動用設施和保護設備。
第五條 技能實際演練必須穿工作服、電工鞋等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技能培訓時,應按現場規(guī)定做好作業(yè)指導書。培訓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所有人員和設備安全,做好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教育,嚴格遵守安全規(guī)程、電氣設備檢修規(guī)程、保護儀表校驗規(guī)程、高壓試驗規(guī)程。
第六條 培訓前,了解培訓室的電源布置及電壓等級,了解實訓所用儀表、設備和工具的規(guī)范化使用方法。
第七條 操作前,認真檢查電源、線路、設備是否正常,仔細檢查設備是否有漏電,消除一切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第八條 技能實訓時,培訓負責人要認真巡查,發(fā)現不規(guī)范操作或錯誤操作應及時制止。
第九條 專人負責做好設備、儀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和管理工作,保障設備、儀器不受損壞、不丟失、不銹蝕,保持工器具的良好技術狀態(tài)。
第十條 嚴禁私自將設備及儀表帶出電氣分廠培訓室;嚴禁私自拆開設備外殼,修理設備;禁止私拉亂接其它設備。
第十一條 培訓結束后應及時做好各工位和室內的衛(wèi)生工作,關好門窗,切斷總電源,檢查設備有無異常,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離開。
第十二條 做好各項事故處理預案培訓,指導教師要正確處理突發(fā)事件和安全事故。
第十三條 培訓指導教師要熟練掌握觸電急救技能。
第十四條 設專人負責做好技能提升室的防火、防盜工作。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從2014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