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單位要定期組織對皮帶操作人員和檢修維護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確保皮帶操作及檢修維護人員熟悉掌握皮帶運行的安全注意事項。
二、各生產崗位要安排專人負責皮帶的開停和維護,并配合檢修人員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三、在開啟皮帶前,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以下工作方可啟動:
1、檢查各運轉部分、膠帶搭扣和承載裝置是否正常,防護設備和沿線拉線開關等是否齊全。膠帶的張緊度須在啟動前調整到合適的程度。
2、檢查巷道內照明是否充分。發(fā)現(xiàn)損壞立即更換。
3、檢查機頭、機尾防止人員與驅動滾筒、導向滾筒、驅動裝置接觸的防護欄是否正常;檢查防護罩,各部位螺栓是否松動、完整齊全;皮帶滾筒軸承座是否有松動;檢查電纜吊掛是否整齊。
4、檢查皮帶驅動滾筒及托輥處有無浮料和其它障礙物,并及時清理,保持機頭前后五米范圍內巷道和設備的清潔。
5、檢查皮帶電動機絕緣是否良好,保證其可靠接地。
6、禁止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下攀越皮帶。
7、現(xiàn)場檢查無任何異常后,拉響警示電鈴三遍,每遍間隔三分鐘,警告人員離開輸送機轉動部位和運輸區(qū)域。
8、將皮帶空載運轉一周,檢查皮帶與接頭牢固完整,皮帶是否跑偏,張緊程度是否正常,各部滾筒托輥轉動是否靈活。機器是否振動,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檢查處理后,方可開機運行。
9、皮帶輸送機應空載啟動,待運轉正常后方可入料,禁止先入料后開車,機器啟動困難或負荷增大時,應立即停機,不準強行啟動,待找出原因處理后方可開車。有數(shù)臺皮帶輸送機串聯(lián)運行時,應從卸料端開始,順序起動。全部正常運轉后,方可入料。
10、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對交接情況及運行前的情況進行詳細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