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規(guī)范產品返工、返修、報廢管理,明確質量事故的處理辦法,加強隱患整改,減少質量損失。
2.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工廠產品實現(xiàn)的全過程。
3.職責:
3.1品管部是質量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組織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仲裁處理;檢查和質量隱患整改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3.2質量事故發(fā)生部門、質量隱患存在部門負責原因調查、分析及預防整改措施的制訂及實施。
3.3產品返工、返修由責任部門承擔。
3.4 經理負責質量事故處理的審批/報批;負責整改措施的審批。
4.質量事故分類:
4.1質量事故是指在生產、儲存、運輸中發(fā)生的半成品、成品、外包裝質量問題,造成500元以上經濟損失,或使公司質量信譽受到大的影響的事件。
4.2按經濟損失分類為以下五類:
4.2.1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上(含500元),1500元以下為一般質量事故。
4.2.2經濟損失在1500元以上(含1500元),5000元以下為較大Ⅰ質量事故。
4.2.3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10000元以下為較大Ⅱ質量事故。
4.2.4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25000元以下為重大質量事故。
4.2.5經濟損失在25000元以上(含25000元)為特大質量事故。
4.3按造成停產時間分為以下五類:
4.3.1生產線停產在0.5小時以上1小時以下(不含1小時)為一般質量事故。
4.3.2生產線停產1小時以上,3小時以下(不含3小時)為較大Ⅰ質量事故。
4.3.3生產線停產3小時以上,6小時以下(不含6小時)為較大Ⅱ質量事故。
4.3.4生產線停產6小時以上,12小時(生產旺季)或24小時(生產淡季)以下為重大質量事故。
4.3.5生產線停產生產旺季在12小時以上,淡季在24小時以上,為特大質量事故。
4.4按影響公司質量信譽程度分類為以下五類:
4.4.1工廠一個月內發(fā)生2起消費者投訴質量問題為一般質量事故。
4.4.2工廠一個月內發(fā)生3起消費者投訴質量問題為較大Ⅰ質量事故。
4.4.3工廠一個月內發(fā)生4起或同一批號發(fā)生2起消費者投訴質量問題為較大Ⅱ質量事故。
4.4.4工廠一個月內發(fā)生5起或同一批號發(fā)生3起消費者投訴質量問題或有一起向監(jiān)督機構或新聞媒介投訴且造成一定損失者為重大質量事故。
4.4.5全年因消費者投訴總數(shù)超公司下達的比例或由于質量問題引起報紙或電視臺曝光,且明顯影響市場銷售者為特大質量事故。
4.5 產品外包裝檢驗不合格進行返工及其損失,半成品檢驗及成品檢驗不合格的返工及其損失,產品退貨、報廢或中轉引起的損失,均按4.2條規(guī)定分類
5.質量事故的處理:
5.1質量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當事人或發(fā)現(xiàn)人應立即制止事故發(fā)展和蔓延,并按以下程序上報。
5.1.1生產線夜班發(fā)生的一般質量事故生產線主任可以采取措施處理, 當班向制造部和品管部報告。夜班發(fā)生的較大事故,生產線主任需立即向制造部部長和品管部部長及經理報告。
5.1.2白班發(fā)生的任何類型的質量事故,當班必須向制造部和品管部及經理報告。
5.1.3配送部發(fā)生或發(fā)現(xiàn)的質量事故,需在1天內向品管部和經理報告。
5.1.4品管部得到報告后,重大以上質量事故經經理審批后向質量管理科報告。
5.1.5凡質量事故發(fā)生或發(fā)現(xiàn)單位均需在原始記錄或工作日志上如實記錄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原因、現(xiàn)象、處理經過、當事人等,不得隱瞞真相、不報、不寫或私下處理了事。
5.2品管部得到發(fā)生質量事故報告后,要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及責任人進行調查。
5.2.1公司內發(fā)生的質量事故要到生產現(xiàn)場,找到當事人調查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原因、處理情況、損失大小、責任單位、責任人。
5.3在調查的基礎上1-3天內召開由相關部門及人員參加的質量分析會。
5.3.1質量事故分析,要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相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提出防止今后重復發(fā)生的糾正、預防措施不放過。
5.4填寫質量事故報表
5.4.1一般和較大質量事故發(fā)生后3天內,重大質量事故發(fā)生后一周內,由事故發(fā)生(發(fā)現(xiàn))單位如實填寫《質量事故報表》一式三份,報品管部。
5.4.2品管部在簽署意見之前先組織與事故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在意見欄內要寫明事故性質、種類及處理意見,然后報經理審批,重大以上質量事故同時報質量管理科。
5.4.3事故報告一份給事故發(fā)生單位,一份報財務部,一份留品管部存檔。 并報質量管理科備案。
6.質量事故考核:
6.1按該年度質量目標考核。
6.2對任何質量事故還要進行處理,查明原因和責任者。
6.2.1對事故責任單位按情節(jié)輕重、責任大小、認錯態(tài)度,按事故損失金額給予10-100%經濟處罰。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質量事故,還要給予管理人員經濟處罰。
6.2.2一般質量事故,對事故責任人罰款10-50元,對主管罰款50-100元。
6.2.3較大質量事故Ⅰ,對事故責任人罰款50-100元,對主管罰款100-350元。
6.2.4較大質量事故Ⅱ,對事故責任人罰款100-200元,對主管罰款350-550元。
6.2.5重大質量事故,對事故責任人罰款200-400元、降1-3級工資;對主管罰款400-800元、降3-5級工資。
6.2.6特大質量事故,對事故責任人罰款400-800元、降3-5級工資;對主管罰款800-2000元、降3-5級工資。
6.3對有意制造事故,屢次發(fā)生不認真整改,隱瞞事故真相,因事故處理不當而擴大損失者,除經濟處罰外還要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7.產品返工、返修、報廢:
7.1產品返工、返修
a)因外包裝原因產生的不合格產品,由責任部門負責返工和返修。品管部核算直接質量損失費用,并報財務部,從責任部門工資中扣除。
b)責任人的確定,由品管部會同責任部門主管共同調查、分析、確認,并根據(jù)責任大小,分攤承擔的損失額。
c)返工、返修程序見《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7.2產品報廢
產品報廢且未構成質量事故的,對責任人給予報廢額的10%--100%的處罰。構成質量事故的,按相應的質量事故等級進行處罰。
8.質量隱患管理:
8.1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質量隱患的申報
8.2責任部門負責質量隱患的整改
8.3工作程序
8.4.1各部門日常工作發(fā)現(xiàn)的質量隱患,應及時填寫《質量隱患整改通知單》(一式三份),交品管部。隱瞞不報,被巡查人員發(fā)現(xiàn),由隱患所在部門自行解決,對其責任人罰款50元/次?項。
8.4.2品管部與有關責任部門協(xié)商,確定改進方法及完成時間,經經理審批后,發(fā)提出部門和
責任部門各一份,品管部存檔一份。
8.4.3品管部按預定時間組織檢查、驗證。未完成,又未提出可接受的書面理由,品管部對責任人處罰100元/次,并由責任部門繼續(xù)完成。
8.4.4對屢次完不成整改任務,對責任人予以換崗,降級直至開除處理。
8.4.5對及時完成整改,效果良好,由品管部提出表揚和獎勵建議,經經理批準后實施。
9相關文件及記錄
a)《質量事故報表》
b)《存貨報廢》
d)《質量隱患整改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