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消防管理工作,預防和杜絕火災,保護公共財產和職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施工現(xiàn)場、簽有勞動合同的職工、臨時工、外包工、雜工。
3 職責
3.1 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人人記平安、處處講安全、各級擔風險、經理肩重擔。
3.2 公司消防工作由總經理統(tǒng)一領導,后勤部負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積極做好消防安全的宣傳,各部門負責人是部門消防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消防管理工作,各部門的安全員配合協(xié)助本部門負責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4 組織
4.1 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牽頭成立公司義務消防隊,由后勤部負責日常組織、訓練、管理。
4.2 義務消防隊應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練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進行防火檢查和撲滅火災。
5 火災預防
5.1 保衛(wèi)部門會同各部門明確消防重點,備齊消防設施,做到防患有方,責任到崗,并按照實際情況,結合防火滅火需要,為有關部門建設或增設必要的消防設施,配備相應種類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門進行日常保管、使用和維護。
5.2 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確定消防重點部位和消防重點工作,各部門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5.2.1 對各個消防重點部位加強預防。
5.2.2 各消防吸點工種的崗位責任制中應有消防責任條款。
5.2.3 對各種崗位進行相應的火災預防教育,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滅火的示范教育,學會使用滅火器。
5.3 易燃易爆化學品倉庫必須嚴格制訂倉庫消防條例,其它各倉庫、資料室等應制訂相應的庫房消防管理制度。
5.4 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專車運輸,專人押運,并持有有關部門培訓合格證書。
5.5 在消防重點區(qū)域應設嚴禁煙火等標語。
5.6 居住集體宿舍的職工必須認真執(zhí)行公司集體宿舍管理制度等有關規(guī)定,不準在宿舍內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爐、取暖器等)和煤爐液化氣,不準亂扔煙蒂和火柴梗。
5.7 食堂電線、電器設備必須遠離水、油、煤氣鋼罐與灶具設置隔離墻。
5.8 公司各類電工、焊接工等特護工種,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規(guī)定持證上崗,其它關鍵技術崗位操作人員須經安全技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使用、安裝電氣設備線路,進行電焊氣割作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消防管理規(guī)定,施工現(xiàn)場須保管好可燃氣瓶,并放置在通風和與熱源相距6米以外的地方,作業(yè)后仔細檢查現(xiàn)場有無火災隱患,確無危險后,才能離開作業(yè)現(xiàn)場。
5.9 各部門所使用的電扇、電熱取暖器等電器設備須在下班人員離開之前切斷電源,禁止使用電熱臺板。
5.10 新建、擴建工程,設計、施工、竣工等必須嚴格執(zhí)行消防技術規(guī)范。
5.11 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擅自拆除,停止使用消防器材和設施,不得縮小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影響消防設施的使用。
6 火災撲救
6.1 公司任何人員一旦發(fā)現(xiàn)有火情或爆炸發(fā)生,應立即傳訊就近人員,參與滅火。
6.2 在火情發(fā)生時比較安全的情況下,應就近選用滅火器,消防水或沙等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6.3 在不構成威脅人身安全的條件下,在場人員應盡力撲火,消除隱患。
6.4 滅火人員應牢記以下事項:
(1)只有火勢較小且安全時滅火;
(2)因水是導體,不可在著火電器上潑水,以免觸電傷人;
(3)因油和氣比水輕,不可在著火電器上潑水,否則油或氣會在水面上繼續(xù)燃燒,并且越燃越猛并迅速擴散;
(4)滅火時,始終要保證在火勢一旦失控時有安全脫身的途徑,保證所有通道暢通。
(5)火勢失控時對人身安全構成威脅,應迅速組織在場人員脫離危險區(qū),并檢查所有人員是否遺失,如構成人員傷亡,應立即通知急救中心“120”搶救;
(6)在場人員無力撲滅情況下,立即通知火警“119”援助。
(7)火情一經控制,應迅速組織人員清理現(xiàn)場,以防死灰復燃,并注意安全,妥善處理好善后工作。
6.5 參加撲救火災的干部和職工必須服從報警火場總指揮的統(tǒng)一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