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倉庫、材料場防火管理
1. 安全員為倉庫、料場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料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倉庫、料場保管員應熟悉存儲物品的分類、性質和保管業(yè)務知識,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崗的防火工作。
3. 物品入庫前應當先進行檢查,確認無火種隱患方可入庫。
4. 倉庫內嚴禁使用電爐子或其他電熱器,不能使用火爐取暖。
5. 倉庫、料場應有明顯的防火標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放置明顯、便于取用地點。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安裝電器照明時,必須符合防爆要求,電器設備的電源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
2. 氧氣瓶、液化罐、乙炔氣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儲存時,應采取防曬措施。
3. 使用汽油清洗機器零件時,必須隔絕明火,用過的廢油,應放在桶內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潑灑。油棉紗、油摸布應置于帶蓋的鐵桶內及時清理。
4. 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應當熟悉業(yè)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檢查,掌握消防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本崗的防火工作。
三、火源管理
1. 嚴禁在高壓線、倉庫、導熱油爐、變電室附近明火作業(yè)。
2. 嚴禁使用易燃、可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爐火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爐火煙囪不得直接架在木制窗戶和油氈板棚上。
3. 嚴禁在維修車間、倉庫、變電事、化驗室等重點部位使用明火和用電爐取暖。
四、電源管理
1. 敷設電器線路,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考試合格的電工承擔,按電力設計規(guī)范、規(guī)程、合理安裝。
2. 使用電加熱器及各種電器設備,必須設專人負責使用和管理,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
3. 臨時用電的線路敷設應按固定用電規(guī)范設置,電源線應架設在安全部位,以免碰砸、碾壓或掛斷。
4. 嚴禁使用電爐及各種電熱器具取暖、做飯。禁止使用不合理的保險裝置,更不得使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保險絲。電器設備的電源線不得超過安全負荷。
5. 對電線、電器設備應當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可能引起短路、打火、發(fā)熱或絕緣不良的情況,必須立即修理或更換,室外照明、閘箱應設防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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