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全體職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生活,特制定本規(guī)范,望全體職工認真遵守執(zhí)行。
1、 生活區(qū)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危險品,各辦公室、宿舍、食堂設專人負責。
2、 辦公室、宿舍所有床罩不得隨意移動改變位置,必須保證1米寬的安全通道
3、 辦公室、宿舍不得存放氣瓶等危險品,宿舍、辦公室通道不得隨意占用或封堵。
4、 宿舍、辦公室、食堂內不準存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危險品及易揮發(fā)有毒氣體材料,防止燃燒、爆炸或有害氣體的傷害。
5、 宿舍、辦公室、食堂內嚴禁使用電熱毯、電爐、電飯鍋、電熱杯、熱得快及大燈泡或碘鎢燈、禁止把36V轉換220V變壓方法用電等,危險電氣,防止觸電和火災。
6、 宿舍、辦公室、食堂嚴禁明火采暖,照明等或點蠟燭等。
7、 嚴禁食堂、倉庫內住人,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8、 食堂液化氣罐不得存放屋內,應存放室外使用防止泄氣造成爆炸或火災。
9、 宿舍職工禁止坐在床上或躺在床上吸煙和在宿舍、辦公室做飯。
希望廣大干部認真執(zhí)行,對違章糾正不改者,罰款100-500元,情節(jié)嚴重者趕出施工現(xiàn)場,產生嚴重后果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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