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1.1為滿足生產需要,加強化驗室管理、規(guī)范化驗室工作流程,明確檢驗人員職責,提高化驗人員的檢測技能及綜合素質。保證試驗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分析數(shù)據(jù)的可靠性,及時準確地為公司生產、經營控制提供科學的分析數(shù)據(jù),及早發(fā)現(xiàn)設備隱患,提高設備安全經濟性,保證公司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發(fā)電有限公司生產技術部化驗室分析工作管理。
3 引用文件
gb/26164.1-2010 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
dl/t2008 火電廠分析儀器實驗室質量管理導則
dl-t- 520 火力發(fā)電廠入廠煤檢測實驗室技術導則
dl_t_567~1-2007 火力發(fā)電廠燃料試驗方法第1部分一般規(guī)定
gb/t 14416-2010 鍋爐蒸汽的采樣方法
gb/t 7597-2007 電力用油(變壓器油、汽輪機油)取樣方法
3 術語和定義
無
4 化驗室基本職責
4.1 化驗室隸屬于生產技術部,技術隸屬化學專業(yè)管理。在副總經理(總工程師)領導下,生產技術部統(tǒng)籌安排下,做好化驗室工作。
4.2 化驗室的工作主要負責全廠的水、煤、油、氣的化學監(jiān)督工作。
4.3負責全廠入廠煤、入爐煤、飛灰、灰渣、煤粒細度、石灰石、石灰石粉的化驗工作。
4.4負責全廠大宗化學品的質量檢驗。
4.5 負責管理維護化驗室的全部精密儀器和實驗室化學藥品。
4.6負責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系統(tǒng)的理化分析。
5職責
5.1 生產技術部主任職責
5.1.1負責檢查本制度編寫是否合理、合規(guī)、合法,具備可操作性。 負責審核、批準本制度。
5.1.2 本制度批準實施后,不定期抽查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對違反本制度的人員進行相應的考核。
5.2 生產技術部化學專工職責
5.2.1 在生產技術部主任的領導下,全面負責本制度的編寫、修訂、補充及解釋本制度。在
本制度審核、批準后,全面監(jiān)督、檢查化驗班成員對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對違反本制度的人員進行相應考核。 檢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人員,有權加重考核,屢教不改的,報生產技術部處理。
5.3 生產技術部化驗班班長職責
5.3.1 在生產技術部主任和生技部化學專工的領導下,全面落實本制度各項規(guī)定的執(zhí)行,帶領化驗班人員按本制度的規(guī)定完成各項分析監(jiān)督任務。
5.3.2 監(jiān)督、檢查化驗員對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xiàn)未按要求執(zhí)行或執(zhí)行不到位的人員,有權提出考核。
5.3.3 帶領本班人員做好本制度規(guī)定的各項工作,杜絕弄虛作假。對本制度中有不合理的地方,有權提出修改意見。
5.4 化驗班化驗員職責
5.4.1在化驗班班長的領導下,嚴格執(zhí)行本制度的各項規(guī)定。
5.4.2 負責檢查本制度各項規(guī)定是否徹底執(zhí)行,有無遺漏,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班長匯報,并按要求做好補救措施。
5.4.3 在執(zhí)行本制度的各項規(guī)定時,保證絕不弄虛作假。對本制度中有不合理的地方,有權提出修改意見。
6 化驗分析人員的要求
6.1.分析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并考試合格,持有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6.2.上崗人員應熟悉電廠化學、分析化學、有機化學、儀器分析的基本知識。
7 化學分析室儀器管理
7.1儀表室應配置溫度儀及濕度儀,使用時開啟空調調整室內溫度一般在5~35℃,相對濕度一般在85%rh以下,或根據(jù)分析儀器使用說明書要求的環(huán)境溫度、濕度來設定。
7.2精密儀器要按其性質、靈敏度要求、精密程度,擺放在固定的單獨房間及位置,并與化學室隔開,以防腐蝕性氣體及水汽腐蝕儀器,烘箱、高溫爐、電熱板要放置在不燃的水泥臺上,天平及其他分析儀器應放在防震、防曬、防潮的專用房間內,并罩上棉布儀器罩。
7.3使用中的分析儀器,必須按儀器周檢計劃報生產技術部門聯(lián)系法定檢定單位檢定,檢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經過檢定或過期未檢定的儀器不準使用。
7.4應定期對儀器的性能進行檢查,并參照儀器說明書,配制不同的標準溶液進行儀器的校正,校正結果應記錄在儀器校正記錄本上。
7.5 分析儀器必須建立設備臺賬,臺賬中對設備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出廠和購置的年月都要登記準確。儀器每臺建立技術檔案,內容包括:
①儀器說明書;
②安裝、調化、性能鑒定、驗收記錄;
③使用規(guī)程、保養(yǎng)維修規(guī)程;
④周期檢定記錄、檢修記錄。
7.6 分析儀器使用、檢修應由專人負責、無關人員不得隨便撥動儀器旋鈕或隨意拆卸儀器。
7.7 一般儀器的管理
7.7.1 各類儀器應根據(jù)不同性質、性能定位擺放,要做好防潮、防塵、防止藥品濺到儀器上。
7.7.2 分析儀器使用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說明書進行使用,不得隨意改變操作步驟影響分析結果。
7.7.3 愛護儀器設備,儀器設備如有損壞,要及時報告登記,并及時聯(lián)系相關人員進行更換,確保分析結果的正確性。
7.7.4 玻璃儀器、膠頭滴管以及滴定夾等試驗消耗品損壞時,要及時將其清理干凈,清理中要作好防止玻璃碎片劃傷的措施,并向相關人員進行領用,并做好登記。
7.7.5 清洗實驗儀器時,應注意不使含有劇毒試液的廢液直接傾倒至下水道,應進行轉化處理后,再進行清洗排放;不得同時清洗含有能發(fā)生化學反應且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物質的分析儀器。
7.8常用實驗室分析儀器的校驗要求:
7.8.1凡使用中的小硅表、磷酸根表,每月進行一次標準溶液校準工作,并如實做好記錄。
7.8.2分光光度計每半年進行一次工作曲線標定。
7.8.3量熱儀、定硫儀每月進行一次標煤樣校核,在使用過程中若發(fā)現(xiàn)問題應加強校核工作。
7.8.4.高溫爐和烘箱每年進行一次校正。
7.8.5.容量瓶和移液管每年進行一次校正,合格后方能使用。
7.8.6.天平、ph計、電導率儀、鈉離子濃度儀、分光光度計、濁度儀每年由計量單位校正一次,合格后投入使用,使用時應做好防曬、防震、防潮等工作。
7.8.7.以上所有校正的儀表,校正時應如實做好記錄,使用后要做好清潔,并罩上防塵罩。 8 玻璃器皿的管理
8.1玻璃器皿要分門別類存放,以便取用,經常使用的玻璃器皿放在通風柜中。 常用的玻璃器皿如移液管、容量瓶、滴定管應進行檢定,校準后方可使用。
8.2移液管使用洗凈后用干凈濾紙包住兩端,用于要求較高試驗的則全部用濾紙包起來,以防受污染。8.1
8.3滴定管用畢后洗去內裝的溶液,用純水涮洗后注滿純水,上蓋塑料套蓋,也可倒置夾于滴定管夾上。
8.4比色皿用畢后洗凈在小瓷盤或塑料盤中下墊濾紙,倒置晾干后收于比色皿盒或潔凈的器皿中。
8.5帶磨口塞的玻璃儀器,如容量瓶或比色管等最好在清洗前就用小線繩把塞和管口栓好,以免打破塞子或互相弄混,需長期保存的磨口儀器、滴定管要除掉凡士林后墊紙,用皮筋栓
好活塞保存。
8.6所有的玻璃器皿用完后要清洗干凈,不要在容器上遺留油脂、酸液、腐蝕性物質(包括堿液)或有毒藥品,以免造成后患。
8.7鉑、黃金等貴重金屬材料及其制品、瑪瑙研缽等貴重物品應由專人(兩人)保管,并保管在保險柜內,用完后立即歸還,必須嚴格執(zhí)行領用規(guī)定。
9 化學藥品管理規(guī)定
化學藥品管理嚴格執(zhí)行公司《化學藥品管理制度》相關規(guī)定
9.1 本部門所用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品、易燃品、有毒品和腐蝕品等。對其加強管理不僅是保證分析數(shù)據(jù)質量的需要,也是確保安全的需要。
9.2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化驗室負責人應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9.3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tǒng)稱專用倉庫)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shù)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由專人保管。
9.2 易燃易爆化劑應儲于金屬柜中,柜的頂部有通風口。嚴禁在化驗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裝易燃液體。易燃易爆藥品不要放在冰箱內。
9.3 相互混合或接觸后可以產生激烈反應、燃燒、爆炸、放出有毒氣體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化合物稱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這種化合物多為強氧化性物質與還原性物質。
9.4 分析室的各種藥品、試劑應分類擺放。藥品、試劑標簽應完整,禁止使用標簽殘缺的藥品、試劑?;瘜W試劑用后恢復原位、取用后的多余化學試劑不得倒回原瓶。
9.5 腐蝕性化劑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盤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造成事故。
9.6 要注意化學藥品的存放期限,一些化劑在存放過程中會逐漸變質,甚至形成危害物,藥品存放不應超過存放期限。
9.7 藥品柜和化劑溶液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暖氣等熱源。要求避光的化劑應裝于棕色瓶中或用黑布包好存于暗柜中。
9.8 發(fā)現(xiàn)化劑瓶上標簽掉落或將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好標簽。無標簽或標簽無法辨認的化劑都要當成危險物品重新鑒別后小心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后果。
9.9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tǒng)稱專用倉庫)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shù)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由專人保管。
9.10.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shù)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實行雙人收發(fā)、雙人保管、雙人領用、雙人使用、雙把鑰匙的五雙制度。儲存單位應當將儲存劇毒化學品以及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數(shù)量、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當?shù)毓膊块T和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9.11.使用危險化學品時,應特別小心,要戴防護面具、口罩、防護眼鏡及橡膠手套,操作時必須在通風柜內進行,并應遠離火源;所接觸過的器皿應徹底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