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具體負責人員對所負責的過程項目實施全程跟蹤管理;
(二)負責承包商施工資質能否滿足工程需要和近三年施工業(yè)績的審查;
(三)負責承包商組織機構、施工人員配置以及工程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資格證書能否滿足工程需要的審查;
(四)開工前對承包方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作業(yè)人員進行全面的技術交底;
(五)負責組織對承包商工程項目“三措一案”進行審查;
(六)做好有關見證性材料(如技術交底、“三措一案”審查簽證)的備案工作;
(七)負責發(fā)起管控平臺中發(fā)包工程相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