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燈補充的規(guī)定
1、每月給燈房補充15盞新燈。
2、每月按定量少投入一盞新燈,獎勵礦燈房20元,每超投入一盞新燈,罰款40元。
二、修舊利廢的規(guī)定
1、礦燈房每檢修翻新出一盞確定報廢的礦燈,經充電放電驗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每盞獎勵20元。
2、礦燈的報廢和翻新燈投入使用,必須經過機電業(yè)務主管部門的嚴格驗收,翻新燈必須確保達到合格礦燈質量標準。
三、燈房必須加強礦燈的管理,加強礦燈的日常維修和崗位工的責任心,確保礦燈充電質量。
四、礦燈領用實行交舊換新制,對使用不善未達使用周期的礦燈,由使用人承擔50%費用。
五、燈房必須確保礦燈的完好,每發(fā)現(xiàn)一盞紅燈、滅燈、失爆燈罰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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