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電動工器具
5.5.1??? 電動工器具必須具有可靠的絕緣,必須具有國家安全認證,絕緣電阻大于2 MΩ。
5.5.2??? 手提電鉆、砂輪、磨光等器具,必須采用雙絕緣型,線路應采用護套電纜,并不得有破損,嚴禁用手拖曳。如為單絕緣器具,應采用接地或接零保護(依使用無場所的接地或接零形式定)。
5.5.3??? 電焊機、打夯機、電鋸、臺鉆、砂輪切割機、機床等,必須采用接地或接零保護(依使用無場所的接地或接零形式定),線路必須采用護套電纜(電焊機二次線除外),并不得有破損,嚴禁用手拖曳。
5.5.4??? 手持燈具必須采用專用行燈,并采用安全電壓(不大于36V),線路必須采用護套電纜,并不得有破損,嚴禁用手拖曳。
5.5.5??? 電動工器具的接地接零保護不能接于欄桿、煤氣、氧氣、水暖等設施上,必須接于永久性可用接地體。
5.5.6??? 手持工具推薦使用漏電保護器,無條件可靠接地接零時必須使用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經(jīng)檢驗合格有效。
5.5.7??? 電焊機二次線路不得利用欄桿、煤氣、氧氣、水暖等設施,必須將二次線路全部敷設至工作對象,并與煤氣、氧氣設施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可參照本標準電氣線路部分)。
5.6照明設施
5.6.1??? 各生產(chǎn)場所的照明,由所屬車間及區(qū)域負責,各區(qū)域要將責任落實到人,照明系統(tǒng)的維修由電氣維修工負責,其它人員不能隨意處理。
5.6.2??? 各場所的照明,首先要滿足生產(chǎn)、安全對照度和顯色指數(shù)的需求,除保證原設計、安裝的照明設施完好外,還要保證重要場所應具備兩個以上的照明光源。
5.6.3??? 風機房、水泵房機組兩側(cè)、底層平臺兩側(cè)每側(cè)應有兩個以上的照明光源。
5.6.4??? 高爐、熱風爐、除塵器大型設備各平臺,每層平臺均應有不少于兩個照明光源,并必須保證所有人員涉及部位均符合相應照度要求。
5.6.5??? 槽下、槽上等皮帶通廊每10-20米至少有一個照明光源,特別是機頭、機尾要加強照明。槽下平臺兩側(cè)均應有照明光源。照明光源必須保證所有人員涉及部位均符合相應照度要求。
5.6.6??? 熱風爐閥門操作平臺兩側(cè)每側(cè)至少一個照明光源。
5.6.7??? 行車大梁下應安裝兩個以上照明光源。
5.6.8??? 燈具安裝高度10米以上的廠房,每邊每20米至少有一個照明光源。燈具安裝高度10米以下的廠房,每邊每10米至少有一個照明光源。
5.6.9??? 配電室、操作室應具備兩個以上的照明光源。
5.6.10道路每30-50米應有一個照明光源,轉(zhuǎn)彎處必須有一個照明光源。
5.6.11走梯、走臺每10米至少有一個照明光源,其它照明可滿足該處要求時可不另設照明。
5.6.12設備點檢、檢修時可采用局部照明,局部照明應單獨設立開關。
5.6.13人員不易到達部位,可采用投光燈照明。
5.6.14與煉鐵廠有關的最小平均照度參考值如下,具體由設計人員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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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 ?所 | 照度Lx | 眩光值 | 顯色指數(shù) | 備???? 注 |
配電裝置室0.75M水平面 | 200 | 19 | 80 | 平面照度不小于100 |
變壓器室地面 | 100 | 28 | 20 | ? |
電源設備室、發(fā)電機室地面 | 200 | 25 | 60 | ? |
主控室0.75M水平面 | 300 | 19 | 80 | 盤面照度不小于200 |
計算機站0.75M水平面 | 500 | 19 | 80 | 防光幕反射 |
風機房泵房地面 | 100 | 28 | 60 | ? |
精細件庫1M水平面 | 200 | 25 | 60 | 貨架垂直照度不小于50 |
機電修理0.75M水平面 | 200 | 25 | 40 | 可另加局部照明 |
爐頂平臺、各層平臺 平臺面 | 30 | 25 | 40 | ? |
出鐵場、爐臺操作室地面 | 100 | 25 | 40 | ? |
卷揚機室地面 | 50 | 25 | 40 | ? |
樓梯、平臺地面 | 30-60 | ? | ? | ? |
休息室地面 | 100 | 22 | 80 | ? |
普通辦公室0.75M水平面 | 300 | 19 | 80 | ? |
計量室、測量室0.75M水平面 | 500 | 25 | 60 | 可另加局部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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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5??? 照明燈具、線路應具距地面或平臺面2.5米以上,且不能影響通行,高度不足時應加以防護。
5.6.16??? 含可燃氣體、粉塵及氧氣并有爆炸、燃燒可能的場所應采用防爆燈具,線路應穿鋼管,采用防爆分線盒及開關,管路應焊接成一個整體并進行可靠接地。
5.6.17??? 室外及可能被水淋濕的區(qū)域要采用防水燈具或設置可靠的防水設施。
5.6.18??? 照明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后,夜間及白天但無充分自然光時應在1小時內(nèi)恢復,白天且有充分的自然光照明時應在17點以前恢復。
5.6.19??? 設備檢修時可采用臨時照明,臨時照明應在檢修結(jié)束后立即拆除,最遲不得超過24小時,臨時照明的安裝、線路也必須符合規(guī)范。
5.6.20??? 嚴禁用搭線的方式控制照明。
5.6.21??? 擦洗燈具時要停電,不得用水沖洗燈具。
5.6.22??? 值班室、操作室在滿足照度的前提下單個燈泡一般不大于100W,最高不大于200W,并推薦使用熒光燈,特殊情況由另行規(guī)定。
5.6.23??? 有旋轉(zhuǎn)設備的場所使用氣體放電燈(汞燈、鈉燈等)時,要裝兩只以上,并由電源不同相供電。
5.6.24??? 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照明開啟時間不早于19時,關閉時間不遲于7時,其它日期照明開啟時間不早于17時,關閉時間不遲于8時,自然光不足時可自行適當調(diào)整。自然光不足的部位必須開啟照明,但只限于該部位。
5.6.25??? 各區(qū)域應具備停電應急照明手段,可設置固定的停電應急燈,也可配備便攜式照明用具,且必須保證時刻有效。
5.7電氣設備、設施的巡檢
5.7.1??? 電氣設備、設施應定期巡檢,巡檢應定人、定路線,要有巡檢記錄。
5.7.2??? 巡檢周期高爐鼓風機每小時至少一次,熱風爐助燃風機、水泵、空壓機、加料、卷揚機、液壓站、除塵高壓電機、噴煤設備每1-2小時一次,其它每班1-2次。
5.7.3??? 新投入及大修后的變配電設備每小時一次,堅持3天,正常后有人值守的每班兩次,無人值守的每周至少兩次,雷雨天氣每小時一次。
5.7.4??? 巡檢中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報告當班主管領導,并積極組織排除。
5.7.5??? 電氣設備、設施出現(xiàn)故障的恢復時間為:
5.7.5.1?高壓配電、變壓器、高爐鼓風機、高壓電機在一個定檢周期內(nèi)不得出現(xiàn)任何故障。
5.7.5.2?加料、卷揚、槽下及爐頂液壓站、爐臺設備及液壓站、正在鑄鐵的鑄鐵設備必須在20分鐘內(nèi)恢復。
5.7.5.3?熱風爐、沖渣水泵、空壓機、噴煤、原料設備必須在1小時內(nèi)恢復。
5.7.5.4?抓渣行車必須在4小時內(nèi)恢復。
5.7.6??? 雙臺套設備在啟用備用設備后,故障設備應以上述時間恢復,因條件限制必須延期恢復的,要制定出當前情況下的特護措施和緊急預案。
5.7.7??? 遇緊急情況如出鐵時泥炮電氣故障等,可在采取安全措施的前提下采取臨時措施,先保證使用,然后立即組織排除。
5.7.8??? 主要電氣設備應有齊全的維修記錄,電氣設備應納入臺帳管理。
5.8電氣作業(yè)
5.8.1??? 凡執(zhí)行電氣作業(yè)的工作人員,均必須持有有效的《電氣工作入網(wǎng)作業(yè)證書》。
5.8.2??? 電氣作業(yè)必須兩人及以上進行,明確操作和監(jiān)護責任,倒閘作業(yè)要使用倒閘操作票,唱票復誦。
5.8.3??? 凡在各處變配電室進線回路工作時,必須到總調(diào)及動力廠辦理停電工作票。
5.8.4??? 未經(jīng)總調(diào)許可,不得進行高壓進線的合環(huán)操作。
5.8.5??? 本變配電網(wǎng)內(nèi)的工作,必須執(zhí)行內(nèi)部工作票及掛牌制度。
5.8.6??? 電氣設備上的停電作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停電、驗電、掛接地線或合地刀、掛禁止合閘牌、裝設遮欄和警戒線的措施。
5.8.7??? 凡在以電力為能源的機械設備上工作時,必須拉開其斷路器及隔離開關并經(jīng)確認電源已完全斷開,執(zhí)行掛牌制度,不能以設備停轉(zhuǎn)作為可以工作的依據(jù)。
5.8.8??? 在以變頻器、電子軟起動器、伺服驅(qū)動器等類型驅(qū)動設備為驅(qū)動控制方式的電力機械、機械設備上工作時,必須切斷驅(qū)動設備的上級電源并采取上述第5.8.6和5.8.7條措施,不得以停止起動指令為進入工作條件。
5.8.9??? 本設備上的安全措施撤離后,需再次在本設備上工作的,必須重新執(zhí)行電氣安全作業(yè)的技術措施,如工作票已送回,必須重新辦理工作票。
5.8.10驗電時不得以設備上表計、信號裝置無指示作為無電依據(jù),但表計及信號裝置有指示的,必須認為有電。
5.8.11未執(zhí)行停電、驗電確認措施的設備,不得隨意操作和進入。
5.8.12電氣設備檢修結(jié)束后,必須經(jīng)至少兩人檢查確認各元件、線路、接地接零情況,無任何遺留物于設備上,方可認為工作完成。
5.8.13送電前,必須確認所送達部位符合送電條件,無人員在設備在工作、無遺留物品、接地刀閘及接地線已撤除。
5.8.14按規(guī)定有帶電作業(yè)條件且必須帶電作業(yè)時,必須穿戴好合格長袖工作衣、安全帽、絕緣手套、絕緣靴,站在絕緣臺上,使用絕緣合格且不會造成短路的工具。
5.8.15凡雙回路供電的系統(tǒng)檢修完成后均必須重新核相。
5.8.16在桿塔上作業(yè)及檢查避雷網(wǎng)、避雷針及引下線等高空作業(yè),必須掛安全帶,并通過體檢合格。
5.8.17具有TRT并網(wǎng)點的配電系統(tǒng),需斷開TRT并網(wǎng)點上級電源時,必須先使TRT解列退出運行,斷開TRT并網(wǎng)柜。送電時,必須先確認TRT并網(wǎng)柜處于斷開狀態(tài)。
5.8.18電氣作業(yè)所使用的工、器具必須定期檢驗合格。
5.9維修與操作職責劃分
5.9.1??? 設備點檢:由操作工管理區(qū)域內(nèi)的電氣設備,日常一般性點檢由操作工與電氣維修工共同負責,專業(yè)點檢由電氣維修工負責;由電氣維修工管理區(qū)域內(nèi)的電氣設備,所有點檢均由電氣維修工負責。
5.9.2??? 設備操作:設備的停送電操作,由電氣維修工負責。以低壓電為能源的設備,由操作工操作的計算機、現(xiàn)場操作臺、操作箱、控制柜表面的操作開關起動時,由操作工負責,特殊情況須在控制柜內(nèi)采取臨時措施起動時,由電氣維修工負責;以高壓電為能源的設備,由操作工操作的計算機、現(xiàn)場操作臺、操作箱起動時,由操作工負責。由高壓柜(包括中控盤)及電氣維修工操作的計算機(配電系統(tǒng)后臺機)起動時,由電氣維修工負責。
5.9.3??? 參數(shù)調(diào)整:由操作工操作的計算機、現(xiàn)場操作臺、操作箱、控制柜表面的操作開關及旋鈕調(diào)整設備的運行參數(shù)時,由操作工負責;調(diào)速裝置、軟起動裝置、繼保裝置、空氣開關、熱繼電器、過流繼電器等內(nèi)部參數(shù)調(diào)整,電氣維修工負責。
5.9.4??? 設備維修:電氣設備維修由電氣維修工負責。
5.9.4.1?電氣設備維修需停電時,配電系統(tǒng)管理部門(或托管)必須指定專人作為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許可人,且兩者不得由一人兼任。由承擔維修任務的工作組負責人向指定的工作票簽發(fā)人申請工作票。設備搶修來不及簽發(fā)工作票時,亦必須執(zhí)行掛牌制且有專人看管進行停送電操作的開關。維修工作結(jié)束后由工作組負責人簽字交回工作票,此時即認為工作已結(jié)束,不得再在該設備上工作,若要繼續(xù)在該設備上工作,須重新辦理停電手序。
5.9.4.2?新安裝的設備需送電時,由申請送電人(設備使用人或安裝人)提出送電申請,配電系統(tǒng)管理部門(或托管)必須指定專人按申請?zhí)顚懖僮髌?,且許可人、操作人、監(jiān)護人不得兼任。
5.9.4.3?長期停用的設備(一個月以上)需重新起用時,由設備使用人提出送電申請,并保證設備上無人工作可以運行,由電氣維修工確認電氣系統(tǒng)具備送電條件。
6??????? 管理考核辦法
6.1?各車間在設備維護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違反上述規(guī)定,未及時采取措施糾正或制定特護辦法在定修時糾正,每處處罰責任人100元,酌情處罰責任單位2-10分。
6.2?違反上述規(guī)定,未及時采取措施糾正或制定特護辦法在定修時糾正,造成設備事故的,按《煉鐵廠設備事故管理制度》考核。造成安全事故的,按事故程度輕重,考核責任單位20-100分,車間領導200-1000元,直接責任人500-2000元,與廠安全管理部門處理不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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