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風電場場長對風電場安全生產全面負責。負責制定年度安全目標計劃,組織制定實現公司年度安全目標計劃的具體措施,按四級控制原則,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和生產任務,確保風電場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二)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兩措”計劃,結合安全性評價等情況,組織編制風電場的年度“兩措”計劃,經審批后組織實施。
(三)組織開展安全性評價,推行危險點分析和預控、點檢等工作,切實落實各項現場安全措施。組織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四)組織或參加制定重要或大型檢修(施工、操作)項目安全組織技術措施,并對措施的正確性、完備性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每月定期召開安全分析會,至少參加一次班組的安全日活動,檢查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并提出改進要求。
(六)組織安全檢查活動,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七)組織安全規(guī)程和標準的學習、考試及新入廠員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協調風電場與各協作單位之間的配合關系。
(八)做好重大危險源、特種設備、危險物品、特種作業(yè)人員、臨時聘用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主持或參加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對風電場事故統計報告和報表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十)負責對新入廠人員(包括實習、代培人員)及時組織安全教育(風電場級安全教育)、考核;對員工的安全技術教育及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