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勞動考勤制
1.嚴格執(zhí)行公司下發(fā)的信息化考勤管理辦法。
2.各班組設立兼職考勤員。考勤表要于當日下午下班前20分鐘內進行考勤,嚴禁虛假考勤。
3.考勤員要堅持原則,考勤表要公開張貼,接受監(jiān)督。凡病假、事假等需提前交出證明,經允許后方可離開崗位,否則按曠工考勤。
4.有事離廠時須辦理請假手續(xù),半天以內班長在請假條上審批;半天以上1天以內班長同意簽字后報請車間分管主任審批;1天以上3天以內者需班長同意,并在請假條上簽字,分管主任核準簽字,主任審批;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請假需由分管主任簽字,主任同意;3天以上經車間主任同意簽字后,報請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5.病、事假等涉及工資調整按公司人力資源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勞動紀律
1、嚴格執(zhí)行公司下發(fā)的勞動紀律管理規(guī)定。
2.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嚴禁等候下班、等候買飯。
3.遵守公司工作制,出全勤,干滿點,不曠工。
4.嚴格服從命令,積極參加各項工作,不消極怠工。
5.堅守崗位,不脫崗,不睡崗,不串崗,離崗要登記,事先要請假。換班須經班長、分管主任同意。
6.不準在崗位上看非專業(yè)書籍、看報、打牌下棋、編織、洗晾衣物,不準在崗位上收聽音樂,玩游戲,不準在工作時間內理發(fā)、洗澡、趕集、上店以及其它不屬于正常的生產、工作范圍內的事情。
7.嚴禁酒后上崗。服從調配,聽從指揮,不聚眾鬧事、打架斗毆以及做其它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事。上班時間不準往崗位上帶糖果、煙酒、撲克、針線等容易誘發(fā)違紀行為的物品。
三、違紀處罰規(guī)定
1.遲到2小時以內者,一人次處罰50元;2小時后仍不到崗者,按曠工一天處理。一年累計達到3次者作離崗一個月處理。
2.提前離崗1小時以內者,一人次處罰50元;提前離崗1小時以上者,按脫崗處理。一年累計達到3次者作離崗一個月處理。
3.提前吃飯、等候就餐、等候下班的,發(fā)現一人次處罰20元。
4.在崗位上串崗、看書、看報、編織、洗晾衣物,收聽音樂、玩游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人次處罰50元。一年累計達到3次者作離崗一個月處理。
5.無論何種情況,不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私自休班、換班的,發(fā)現一人次處以50元罰款。經督促仍不能回公司上班的,按曠工處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6.考勤表不公開,不按時考勤,發(fā)現一人次罰考勤員50元;不上班虛報考勤的,追回虛報冒領工資,一人次罰班長200元。
7.當值人員值班期間精神不振,一人次罰款300元。睡崗、脫崗者,在公司處罰的基礎上一人次罰款500元;扣罰值班長200元;扣罰所在班長100元;扣罰車間值班人員100元。對于兩次及以上出現睡崗、脫崗者按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
8.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班內打架斗毆、聚眾鬧事、威脅、漫罵、打擊報復管理人員擾亂正常工作秩序,有上述行為之一者,處以200元罰款,并按下崗處理,上述行為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律者,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需離崗的給予離崗處理,需解除合同的,按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
9.接到工藝人員電話,在15分鐘內不能到達現場的且無正當理由的,每次罰當值人員各100元,年度內累計三次者按下崗處理。
10.班組員工違紀,班長及管理人員在場不加制止同樣視為違紀,并作相同處罰。
11.一年內違反勞動紀律兩次者,不能評為先進個人;一年內違紀超過5人次的班組,年終不能參評先進班組,所在班長不能參評先進個人。
12.帶薪休假、探親假、事假、病假等除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考核外,還執(zhí)行車間績效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