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chǎn)負責,建立健全有關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負責所管轄范圍內職工、臨時工的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和安全管理。
2、負責按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設備、材料。
3、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和按標準發(fā)放。
4、貫徹執(zhí)行《運輸車輛、船舶的安全管理制度》、《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及《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相應的實施細則。
5、負責所轄范圍內各類貯罐的防雷、防靜電、防火、防爆工作。
6、對購入設備、配件及有關原材料的質量負責,質量應符合國家、集團公司標準要求。
7、負責對本部門的事故隱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