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委員會主任(組長)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3.定期召開安委會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計劃、措施和方案,對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工作整改決定,并責成有關單位、部門執(zhí)行。
4.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5.審定公司年度和日常安全生產和技術措施計劃,組織和責成有關職能部門具體實施,推廣和應用現代化安全管理方法。
6.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群眾性安全活動,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和,努力提高全公司干部群眾的安全責任意識和安全技能。
7.根據安全生產的特點、重點,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確保生產安全。
8.堅持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聽取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對重大事故有關事故責任者作出處理決定,審定公司內部安全生產的重大獎懲。
9.審查監(jiān)督安全專項基金的使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