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安全生產意識,減少安全事故,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部及省、市有關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是公司對安全監(jiān)督部、二級機構、項目經理部和安全監(jiān)督部部長、二級機構總經理、項目經理的獎罰,具體獎罰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決定,獎金由公司支付,罰款收繳公司,獎金支付和罰款收繳工作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執(zhí)行,并建立相關帳目。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項目經理部是指以公司名義承接的施工項目和以局、總公司名義承接由公司組織施工的項目。
第四條? 二級機構根據(jù)本辦法和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獎罰實施細則,報公司安全監(jiān)督部備案。
第五條? 項目經理部開工前,根據(jù)本辦法和二級機構獎罰實施細則制訂相應的獎罰實施細則。
第六條? 公司每年年初給公司安全監(jiān)督部和二級機構下達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作為考核安全監(jiān)督部、二級機構和安全監(jiān)督部部長、二級機構總經理的依據(jù)。
第七條? 項目在項目開工前二級機構向項目經理部下達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作為考核項目經理部和項目經理的依據(jù)。
第八條? 各單位在年終和項目竣工后都必須進行安全工作總結評比,結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及時兌現(xiàn)獎罰。
第二章?? 安全監(jiān)督部
第九條? 公司年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到公司下達的年度目標的,獎勵公司安全監(jiān)督部10000元,其中安全監(jiān)督部部長6000元,安全監(jiān)督部其他人員4000元(由安全監(jiān)督部部長分配)。
第十條? 公司年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未達到公司下達的年度目標的,按死亡1人罰款1000元、重傷每超目標1人罰款500元、安全賠付損失每超目標10萬元罰款500元的標準對安全監(jiān)督部進行處罰,并視情節(jié)對安全監(jiān)督部部長給予降職、撤職處分。
第十一條? 按有關事故報告管理規(guī)定,安全監(jiān)督部隱瞞事故不報公司分管領導的,每次對安全監(jiān)督部部長罰款1000元。
第三章?? 二級機構
第十二條? 二級機構年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到公司下達的年度目標的,獎勵二級機構20000元。
第十三條? 二級機構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未達到公司下達的年度目標的,按死亡1人罰款20000元、重傷每超目標1人罰款10000元、安全賠付損失每超目標5萬元罰款2000元的標準對二級機構進行處罰,并視情節(jié)對二級機構總經理給予降職、撤職處分。
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對二級機構的獎罰均按按二級機構總經理20%、分管副總經理25%,其余55%按照第四條規(guī)定的獎罰實施細則分攤到個人,事故罰款須結合事故原因分析確定罰款人員和罰款數(shù)額,并報公司安全監(jiān)督部備案。
目標范圍內的重傷,每重傷1人罰二級機構總經理500元。
第十四條? 二級機構(包括所屬項目經理部)在局和市級及以上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評比中被通報批評或處罰的,按局和市級:1000元、總公司和省級:2000元、國家和建設部:5000元的標準處罰二級機構總經理。
第十五條? 對公司發(fā)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二級機構不按要求整改的,每項次罰二級機構總經理500元。
第十六條? 二級機構年度內因安全生產事故累計死亡達2人或因安全生產事故給公司資質年檢、經營投標等造成嚴重影響的,對二級機構總經理除進行罰款外,另視情況給予降職、撤職處分。
第十七條? 按有關事故報告管理規(guī)定,二級機構隱瞞事故不報的,每次罰二級機構總經理1000元。
第四章?? 項目經理部
第十八條? 項目在施工期間(從開工至竣工),同時滿足下列二個條件的,在項目完工后按每平方米(無法以平方米計算的工程按結算造價每1000元折合成1平方米計算,下同)獎勵0.5元的標準獎勵項目經理部。
1、沒有發(fā)生重傷及以上安全事故;
2、在公司、二級機構每次項目綜合考評(按公司《項目綜合考評管理辦法》執(zhí)行,下同),安全管理、現(xiàn)場安全和文明施工得分都在前2名。
第十九條? 項目獲得國家級(指長安杯,下同)、?。òㄖ陛犑校峦⑹邪踩?、文明施工綜合考評樣板工地稱號的(分期、分段評定的必須每次獲獎),在項目完工后按每平方米國家級3.0元、省級1.0元、市級0.5元獎勵項目經理部。項目同時獲得多級稱號的,按最高級稱號標準獎勵。項目發(fā)生死亡或重傷累計達二人次的取消本條規(guī)定的獎勵。
第二十條? 在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中明確了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獲獎目標而未達到的,按國家級10000元、省級5000元、市級3000元標準處罰項目經理,項目同時有多個獲獎目標的,按未達到的最高目標進行罰款,同時對已達到的目標也不給予獎勵。
第二十一條? 在局和市級及以上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評比中被通報批評或處罰的,按局和市級: 3000元、總公司和省級: 5000元、國家和建設部: 10000元的標準處罰項目經理。
第二十二條? 對公司發(fā)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項目經理部不按要求整改的,每項次對項目經理罰款500元。
第二十三條? 項目發(fā)生重傷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對項目經理按每重傷一人罰款3000元、死亡一人罰款10000元標準進行處罰。
第二十四條? 項目因安全生產事故給公司資質年檢、經營投標等造成嚴重影響或施工期間發(fā)生重傷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累計傷亡達2人次的,對項目經理除進行罰款外,另給予就地免職處分,并在2年內不得擔任項目經理。
第二十五條? 按有關事故報告管理規(guī)定,項目經理部隱瞞事故不報的,每次罰項目經理1000元。
第二十六條? 對項目經理部的獎、罰均按項目經理30%、其他相關人員70%的比例分攤到個人,并報公司安全監(jiān)督部備案。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所有罰款均由當事人承擔,不得列入成本和以其他方式承擔,必須以財務部開具的收據(jù)為準。
第二十八條? 分部分項工程(包工包料)分包單位(包括設備材料租賃單位、材料供應單位等)在項目發(fā)生安全事故,應按分包合同約定的安全責任和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劃分事故責任,并由二級機構或項目經理部按合同約定對分包單位進行處罰。
第二十九條? 項目經理部撤消后維修過程中發(fā)生的安全生產事故,事故責任由二級機構承擔。
第三十條? 交通安全事故和機械設備事故按公司相關辦法執(zhí)行。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未涉及的事項,按公司相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或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決定。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公司以前關于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罰的有關規(guī)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監(jiān)督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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