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政策、法規(guī),將安全生產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簽發(fā)有關安全工作的重大決定,審定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獎懲。
2.負責審定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責任制,督促檢查生產副總經理和各二級機構經理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審定并批準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按規(guī)定批準籌集和使用安全措施費用。
5.組織制定公司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6.定期組織公司安全生產檢查。
7.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對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監(jiān)督實施。
8.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公司安全生產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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