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加強與各業(yè)務部門的聯(lián)系溝通,及時掌握客戶的信用信息,對客戶實行分級管理,將客戶的信用等級分為A、B、C、D四級,分別制訂不同信用等級所對應的信用額度、信用期限、信用折扣。
2、信用(合同)管理機構負責建立每位客戶包括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金、電話、信用標準(對客戶資信情況進行要求的最低標準)、信用等級內(nèi)容的表單,并及時進行動態(tài)更新。
3、信用(合同)管理機構負責制定客戶信用申請表、客戶調查表、客戶信用審批表、回復客戶的標準信函等表格;受理客戶信用申請;采用對客戶進行走訪、調查、向有關部門收集客戶資信狀況資料等方式掌握客戶信息,填寫客戶調查表,對客戶進行信用評級,報主管副總審批后,確定信用等級,并及時回復客戶。
4、對客戶實行跟蹤管理,補充客戶信用信息,每年末對客戶的信用狀況進行匯總分析,形成書面的年審評價報告,并根據(jù)年審報告及時調整客戶信用等級與授信額度。
5、對延遲付清款物的客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信用等級的降級處理;對惡意拖欠款物的客戶授信額度為0,要求采用即時清結的方式或列入黑名單,拒絕業(yè)務往來。
6、各業(yè)務人員應及時收集客戶信息并向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反饋;信用(合同)管理機構應定期將客戶信用狀況評價結果反饋公司各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