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獎優(yōu)罰劣,獎懲對等,激發(fā)員工遵章作業(yè)的積極性。
2 使用范圍
直接或間接從事煤礦工作的全體員工
3 相關部門及職責
1.本質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安全獎懲制度;
2.安監(jiān)科負責對安全獎懲制度的執(zhí)行與考核;
3.企管科負責獎懲兌現。
4 內容及程序
1.礦從噸煤工資中提取0.3 元作為安全及質量獎勵基金,集團公司對礦井的安全質量嘉獎、礦對單位和個人的各類安全質量罰款,均納入安全質量獎勵基金。安全質量獎勵基金按照獎罰平衡的原則由安監(jiān)處嚴格按照本規(guī)定掌握使用,勞資科和財務科必須建立單獨臺帳,做到月結月清,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2.凡取得下列成績之一者,分別給予500 元以上獎勵
1) 抵制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發(fā)現隱患立即采取措施處理,從而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2) 事故發(fā)生后,臨危不懼,組織搶救,避免人員傷亡或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的有功人員。
3) 在安全和質量標準化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4) 安全技術、安全管理上創(chuàng)新項目,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認可,為安全做出重大貢獻者。
3.凡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月度內分別給予100~500 元獎勵。
1) 檢舉盜竊、破壞、損壞安全設施(設備)(鐵門、道檔、捕車器、瓦斯監(jiān)測監(jiān)控裝置,通風、防塵、防滅火設施,通訊設施等)者。
2) 事故發(fā)生后,臨危不懼,組織搶救,避免人員傷亡或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的有功人員。
3) 安全及質量標準化方面的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4) 在拆除(收作)、安裝(刷面)、初放等大型工程項目中監(jiān)督把關為安全及質量標準化工作作出積極貢獻的人員。
5) 季度內在防火、防瓦斯、防治水、巷道貫通等方面做出貢獻的相關安全管理人員。
具備獲獎條件的,個人獎勵金額在500 元(含500)以下的,由安監(jiān)處研究決定。超過500 元的,由安監(jiān)處報礦辦公會研究決定。
5.對照《員工不安全行為表現及分類》,屬于重大風險及以上的不安全行為之一的,給予有關責任者300~500 元罰款、停班學習一個月,停班學習期間只發(fā)生活費,并根據情節(jié)給予撤銷職務、留用察看、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屬于中等風險及以下的不安全行為之一的,給予有關責任者100 元罰款,一般風險、中等風險的停班學習不低于15天(到礦安培中心),停班學習期間只發(fā)生活費。
6.因個人違章作業(yè)或工作不負責任造成自傷或他傷的,除給予300~500 元罰款外,還必須賠償部分經濟損失(原則上,輕傷1000 元,重傷2000 元),同時可根據工傷原因給予行政處分,對造成死亡事故的責任者,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7.單位月度內累計中等風險以下的不安全行為超過3 人次或中等風險以上(含)的不安全行為1 人次罰班組長200 元,該單位工資總額下浮1%,并對該單位所有干部罰款100 元/人。
8.對非傷亡事故的處罰
1) 凡造成一級非傷亡事故的,對事故單位按工資總額的15%進行罰款,對具有直接責任的區(qū)隊長罰款1000 元。
2)凡造成二級非傷亡事故的,對事故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處以每人1000 元的罰款。對跟班干部免職,并同時給予500元的罰款,對事故單位按工資總額的10%進行罰款。
3) 凡造成三級非傷亡事故的,對事故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500 元的罰款。對跟班干部進行300 元的罰款,并對事故單位給予工資總額5%的罰款。
9.月度內單位每出現輕傷一人次,扣單位工資5%;罰主管每人300 元,技術員及跟班副區(qū)長、班組長按正職的80%罰款。單位每出現重傷一人次,扣單位工資的15%,另罰主管每人 500 元,技術員及跟班副區(qū)長、班組長按正職的80%罰款。出現二級及其以上的非傷亡事故扣單位工資10%,另罰主管每人 400 元,技術員及跟班副區(qū)長、班組長按正職的80%罰款。對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或二級以上非傷亡事故隱瞞不報的,對黨政主要領導給予每人1000 元罰款.造成工亡事故的,發(fā)生事故的單位當月工資下浮40%。
安全質量月度結構風險工資
1)安全質量月度風險工資實施范圍:采煤、掘進、準備、修備、機電、運搬、通風、皮帶、洗運科、供應科、救護隊的技術員以上干部及技術科、安監(jiān)科全體人員、地質科主管技術員以上干部。
2)安全質量月度風險工資數額:正職每人300 元,其他人員每人200 元。
3)考核辦法
a.礦井實現安全生產,集團公司本質安全程度評估檢查為A 類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檢查為一級,全額兌現風險工資。
b.本單位出現輕傷1 人次,按風險額的50%兌現獎勵;出現重傷1 人次,不兌現獎勵。
c.集團公司本質安全程度評估檢查達不到A 類或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檢查達不到一級,當月不兌現風險工資。多頭施工單位,按最低得分考核。
d.當月無工程質量的,考核文明生產環(huán)境、安全隱患整改情況。文明生產環(huán)境旬檢查低于92 分(含)的,一次扣50%,二次扣完。安全隱患整改率沒達到100%,不兌現獎勵。
e.生產技術科、安監(jiān)科分專業(yè)按上述指標以全礦考核為準。
4) 資金來源及兌現辦法
a.采、掘、準、機、運、通、皮、洗、供應科月度風險工資從本單位承包工資中列支。
b.生產技術科、安監(jiān)科、地質科、救護隊的月度風險工資從安全生產罰款中列支。
c.本規(guī)定由安監(jiān)科實施考核,經企管科審核、勞資科當月工資中兌現。
11.凡被上級部門查處的不安全行為按下述條款追究:
1) 中等風險以下的不安全按1000 元計算。
a.礦領導層:按集團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
b.不安全行為人員所在單位區(qū)長罰款50 元、書記罰款50 元、跟班區(qū)、隊長罰款150 元。
c.不安全行為人員當班的班長罰款150 元、副班長罰款50 元、組長(或驗收員)罰款50 元。沒有副班長、組長(或驗收員)的,當班班長罰款250 元。
d.現場瓦安員罰款150 元。(無瓦安員,罰單位兼職安全員或通風工區(qū)當班班長)
2) 中等風險以上(含)的不安全行為一次對單位扣款10000 元,具體個人罰款按上述責任比例分攤。
12.關于獎懲制度未涉及到的條款以外的責任處理處罰按礦有關文件執(zhí)行。與上級有關規(guī)定抵觸的,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未列舉的不安全行為,比照相關條款進行處罰。
5 相關文件和記錄
《“三違”治理意見及“三違”界定和處罰》
《權臺煤礦安全質量獎懲制度》
《權臺煤礦安全質量事故責任追究實施辦法》
《員工不安全行為的表現及其分類》
《權臺煤礦關于非傷亡事故的處罰規(guī)定及界定標準》
《嘉獎人員事跡材料》
《員工不安全行為追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