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對設備動力裝置的安全管理。
(二)負責組織對特種設備的監(jiān)督、檢查、檢測等的安全管理。如起重機械、鍋爐、壓力容器、高壓管件、氣瓶、熱力管網和安全裝置的定期檢測、檢驗、校驗、監(jiān)督管理工作。
(三)制定或審定有關設備制造、改造方案和組織編制大、中修項目的安全措施計劃,并確保實施。
(四)在計劃和布置檢修任務時,同時計劃和布置安全措施的落實工作。
(五)組織按時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措施的落實。
(六)負責特種設備、管道的采購、安裝、檢修等工作。
(七)負責設備事故調查、統計、上報工作,參加有關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