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合安全部門做好新工人、換崗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和發(fā)證工作。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勞動法”,貫徹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嚴格執(zhí)行上崗條件的規(guī)定。
3.組織工人考工、評級、培訓的同時,將安全技術知識作為重要內容之一。
4.凡新工人入廠,要與安全、保衛(wèi)部門一同進行入場安全防火、教育,并組織考試、登記工作。沒經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
5.對新加入本項目施工的隊伍,要掌握人員情況,在辦理各種安全手續(xù)、簽定經濟承包合同或單項安全合同后,方可安排人員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