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條 登桿操作腳扣應與桿徑相適應。使用腳踏板,鉤子應向上。安全帶應拴于安全可靠處,扣環(huán)扣牢,不準拴于瓷瓶或橫擔上。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禁止上下拋扔。
第367條 桿上緊線應側向操作,并將夾緊螺栓擰緊。緊有角度的導線,應在外側作業(yè)。調(diào)整拉線時,桿上不得有人。
第368條 緊線用的鐵絲或鋼絲繩,應能承受全部拉力,與導線的連接,必須牢固。緊線時,導線下方不得有人。單方向緊線時,反方向應設置臨時拉線。
第369條 架線時在線路的每2~3公里處,應接地一次,送電前必須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第370條 電纜盤上的電纜端頭,應綁扎牢固。放線架、千斤頂應設置平穩(wěn),線盤應緩慢轉(zhuǎn)動,防止脫杠或傾倒。電纜敷設至拐彎處,應站在外側操作。木盤上釘子應拔掉或打彎。
第四節(jié) 電氣調(diào)試
第371條 進行耐壓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須接地。被試設備或電纜兩端,如不在同一地點,另一端應有人看守或加鎖。并對儀表、接線等檢查無誤,人員撒離后,方可升壓。
第372條 電氣設備或材料作非沖擊性試驗,升壓或降壓,均應緩慢進行。因故暫?;蛟噳航Y束,應先切斷電源,安全放電,并將升壓設備高壓側短路接地。
第373條 電力傳動裝置系統(tǒng)及高低壓各型開關調(diào)試時,應將有關的開關手柄取下或鎖上,懸掛標示牌,防止誤合閘。
第374條 用搖表測定絕緣電阻,應防止有人觸及正在測定中的線路或設備。測定容性或感性設備、材料后,必須放電。雷電時禁止測定線路絕緣。
第375條 電流互感器禁止開路,電壓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壓方式運行。
第376條 電氣材料或設備需放電時,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用絕緣棒安全放電。
第五節(jié) 施工現(xiàn)場變配電及維修
第377條 現(xiàn)場變配電高壓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不準超越遮欄和從事修理工作。
第378條 在高壓帶電區(qū)域內(nèi)部分停電工作時,人體與帶電部分,應保持安全距離,并需有人監(jiān)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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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壓(千伏) | 距離(米) |
6以下 | 0.35 |
10~35 | 0.60 |
44 | 0.90 |
60~110 | 1.50 |
第379條 變配電室內(nèi)、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停電工作時:
1.切斷有關電源,操作手柄應上鎖或掛標示牌。
2.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按電壓等級使用驗電器,在設備兩側各相或線路各相分別驗電。
3.驗明設備或線路確認無電后,即將檢修設備或線路做短路接地。
4.裝設接地線,應由2人進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除時順序相反。拆、接時均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