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風暴
1.1 總指揮根據當地氣象部門的通知,立即發(fā)出“防風暴”通知給安全主任和撤離主任;
1.2 所有門窗全部關閉,由檢查員實施全面性檢查;
1.3 所有生產線根據風暴的強烈程度由總指揮決是否停止工作而進行人員撤離,露天電線全部要截斷電源,以防因電線斷裂后產生火災或發(fā)生人員觸電;
1.4 所有易飛,易瓢的紙質品和鐵皮等由消防人員搬最近的重物進行榨壓,以防止因風暴而飛旋傷人;
1.5 當風暴來臨時,所有建筑物的陽臺上、樓頂上、地壩上、通風道上、樓梯間等不準擺放任何東西,以防這些物品因風飛旋傷人。
2、雷暴
2.1 總指揮根據當地氣象部門的通知,立即發(fā)出“防雷暴通知安全主任和撤離主任;
2.2 所有接收外露天線必須與電器設備斷開,如:電視機、傳真機、CALL機、電話機;
2.3 所在建筑物的避雷針接地要良好,由維修部人員實施檢查;
2.4 嚴禁任何人暴露在外,以防止被雷電擊中;
2.5 因雷暴而引起的火災,按照“火災”控制的有關規(guī)定相關項目進行控制;
2.6 在安全集合區(qū)內,嚴禁任何人員用導電體拉出安全集合區(qū)指向天空,以防引雷傷人。
3、電力中斷
3.1對于重要的,斷電會造成嚴重后果的崗位裝置,要配備UPS不間斷電源裝置,如服務器,重要工作崗位的辦公電腦等;
3.2 一旦由于天氣或其它原因導致電力供應中斷,要迅速通知各用電單位,各用電單位要迅速將所有電制回復到安全狀態(tài);
3.3 行政部要迅速啟動備用發(fā)電機裝置,并通知各用電單位,直到電力恢復再通知相關部門作相應轉換。
4、勞工短缺
如果因為定單突然增加出現勞動力短缺,公司要通過合法范圍內延長工作時間來處理,如果仍然無法解決,可以通過委外加工解決。
5、關鍵設備故障事故
5.1當班崗位操作人員若有把握處理,則應及時排除故障,并通知持證電工、設備管理人員。
5.2 若自身不能處理,則必須報部門負責人,由持證電工、設備管路人員共同研究解決,排除隱患故障。
5.3在設備停電維修時,懸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等安全警示標志。
5.4 嚴禁帶電檢維修作業(yè)。
5.5 關鍵設備設施出現故障,檢修前應辦理許可手續(xù)。并落實現場安全監(jiān)護措施。
6、食物中毒事故
6.1 醫(yī)務人員立即趕到現場就診,并及時判定患者是否需要送往醫(yī)院治療,若需要,由行政部立即安排派車送附近醫(yī)院,當公司無車時,行政部立即請示總指揮向附近醫(yī)院求救,以便爭取時間進行搶救治療,如公司內及醫(yī)院無交通工具,應該馬上叫“出租車”送病人到附近醫(yī)院就診;
6.2 因工致殘者,行政部應立即向當地勞動機關報案,以便配合傷者與勞動部門做好相應的協調工作。
(八)應急事件發(fā)生的登記辦法
由安全主任對現場發(fā)生一切事項進行記錄,并將結果登記于“應急現場事件記錄報告”中,當事件平息后,由各配合部門將記載的事項統一交其部門主管,然后由各部門主管審核交總指揮處理,總指揮根據現場發(fā)生事件的記錄對本次應急情況做出相應的補救指示。
(九)應急事件平息時的清理
1、由總指揮委派專人對現場進行有條理的清理,在清理過程中,該部門主管必須到現場配合指揮具體清理工作,同時,由行政部派專人對現場進行評估,并記錄于“財產損失登記表”中。
由總指揮組織行政部及事故發(fā)生現場主管對發(fā)生的事件進行原因分析,制定相應的糾正和預防方法,并將這些應急事件提交公司總經理。
2、每年安全主任組織公司各員工進行一次防火、防爆炸、防風暴、防化工品和油類泄漏等應急事件實況演習,同時,對參與者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教育,由行政部對這些參訓人員的參訓情況進行登記且保存相應的記錄,并由安全主任對演習過程中的人力、資源配備、處理方法等進行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