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條違反本法規(guī)定,電梯制造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ㄒ唬┪窗凑瞻踩夹g規(guī)范的要求對電梯進行校驗、調試的;
(二)對電梯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了解時,發(fā)現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未及時告知電梯使用單位并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報告的。
【釋義】本條是關于電梯制造單位未對電梯進行校驗、調試或者發(fā)現嚴重事故隱患未履行告知義務的法律責任的規(guī)定。
一、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是電梯制造單位。
二、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違法行為
?。ㄒ唬┏袚緱l規(guī)定的法律責任的違法行為是指:
1.未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按照安全技術規(guī)范對電梯進行校驗、調試的行為。
2.對電梯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了解時,發(fā)現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未及時告知電梯使用單位并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的行為,強調了向電梯使用單位告知的義務。
(二)認定違法行為應當注意:
1.無論是電梯制造單位自行安裝、改造、修理電梯,還是電梯制造單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單位進行,安裝、改造、修理活動結束后均必須由電梯制造單位進行校驗和調試。校驗和調試應當做出記錄。
2.電梯制造單位與電梯使用單位不在同一地,且電梯制造單位拒不接受使用地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處理的,應當移送電梯制造單位所在地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處理。
三、責任形式
?。ㄒ唬┬姓熑巍X熈钕奁诟恼?;逾期未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ǘ┬淌仑熑?。參看第九十八條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