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機械工業(yè)部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程
發(fā) 文 號:(82)一機生字40號文
發(fā)布單位:(82)一機生字40號文
)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動物的不吊;(7)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具有
爆炸性物不吊;(8)帶棱角快口物件未墊好(防止鋼繩磨損或割斷)不吊;(9)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吊;(10)干部違章指揮時不吊。
第七十八條 專職和兼職起重工(掛鉤工),必須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
各種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許負荷,報廢標準,熟悉掌握捆綁、吊掛要求和指揮信號,
并嚴格執(zhí)行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其他人員不得擅自從事捆綁和掛鉤工作。
第七十九條 起重機駕駛人員必須聽從掛鉤起重人員指揮,但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
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第八十條 起重機駕駛人員, 須經體檢合格。凡患有下列禁忌癥之一者,不得
從事此項工作。
?。保p眼視力在0.8以下、色盲;
?。玻犃φ系K;
?。常袠猩窠浵到y(tǒng)器質性疾?。òòd癇);
?。矗黠@的神經官能癥或植物神經功能紊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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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畡用}硬化;
?。罚呐K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