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按照GR /T 1. 1-2009((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 部分:標準的結(jié)構(gòu)和編寫》給出的規(guī)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GR 1 6 1 6 :3-1 996 \( 瓶裝壓縮氣體分類兒
本標準與GR 1 6 1 6 3-19 96 相比較,主要變化如下:
修改了氣體分類的臨界溫度范圍;
一一修改了原標準中的FTSC 數(shù)字編碼的S 項,由原來的7 項合并為6 項,即為:1.低壓液化氣體, 2 . 高壓液化氣體, :3 . 洛解氣體, 4. 壓縮氣體(1 ) , 5 . 壓縮氣體(2) , 6 . 低溫液化氣體(深冷型) ;
一一增加了氣體的UN 號及英文名稱,附錄八中氣體英文名稱按英文字首字母順序排列,制冷劑
中文名稱按GR /T 77 78\\ 制冷劑編號方法和安全性能分類》編寫;
一一增加了8 種低溫液化氣體(深冷型) ;
一一氣體的種類由80 種增加到108 種;
將易燃氣體改為可燃性氣體,又將可燃性氣體分為: (1 )可燃氣體甲類:在空氣中爆炸下眼小于10 % 的可燃氣體;( 2) 可燃氣體乙類:在空氣中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 % 的可燃氣體;
參照《中國逐步掏汰臭氧層物質(zhì)國家方案(修訂稿川的內(nèi)容,原《瓶裝壓縮氣體分類》中應淘汰的氣體有:高壓液化氣體的三氟氯甲燒(R- 1 :3 ) 、低壓掖化氣體的二氟二氯甲燒侃一12) 、四氟二氯乙皖(R-1H) 、五氟氯乙燒(R- ll 日等c 但是仍列在本標準中,并注明了2010 年停止生產(chǎn)和使用
本標準由全國氣瓶標準化技術(shù)委員會(S八C/ TC :3 1) 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全國氣瓶標準化技術(shù)委員會、中國工業(yè)氣體工業(yè)協(xié)會
本標準起草人:汪洋、馬呂華、郝澄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
一一-Gb 16163-1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