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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先生:我在單位餐廳內(nèi)吃早飯并等待分配工作時被開水燙傷并住院治療。
單位認為我是在餐廳就餐時出事,不在工作時間,不愿承擔任何責任。
單位與我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給我辦理工傷保險。我該怎么辦?
律師:你與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你在單位餐廳內(nèi)吃早餐時被燙傷,符合構成工傷的條件。
你正在等待業(yè)務派遣,故此期間是工作準備時間。單位如不為你申請工傷認定,你自己也可申請。待工傷確認后,用人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
若單位辦理了工傷保險,由社保機構落實相應的工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