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第1部分:熱力和機械)》學習心得
2.8 在“5 貯運煤設備的運行和檢修”部分:
(1)增加“5.1.9 斗輪機、皮帶等貯運煤設備開動前,必須進行音響警示,管理部門應對持續(xù)時間、間隔時間、次數等進行詳細規(guī)定”。該條文在輸煤運行規(guī)程中已有明確體現。
(2)5.2.2 中增加廠區(qū)鐵道“軌道中心線與道邊建筑物的距離不應小于6m,否則應采取防護措施”。
(3)增加“5.2.10 廠內鐵道或遷車臺運行中,火車兩側安全距離內不準行人或車輛通行”。注意我廠卸船機、斗輪機的運行安全管理和三期基建管理。
(4)5.3.11 中對用機車推煤時,規(guī)定補充了“上煤坡道不準超過35°,煤車后不準有人員通過或停留,以免滑車傷人”。
(5)5.3.13、5.3.14 為新增內容,提出對煤場存煤的自燃和著火管理,倒燒、上煤和滅火進行有關規(guī)定。
(6)增加“5.5.10 帶式磁性除鐵器傳動輪周圍應有防護罩,并有防止運行中的除鐵器上鐵物飛出傷人的措施?!敝攸c強調了指定“防止運行中的除鐵器上鐵物飛出傷人的措施”。
(7)5.6.5 對原煤斗檢修中,增加了“防止煤斗內CO等有害氣體中毒”的措施。
(8)5.6.6 中對原煤斗防止自燃著火,將“鍋爐停用時間較長時,應將煤斗原煤燒盡,防止積煤自燃”明確列入條文中。
(9)新增“5.7 儲煤筒倉”的管理規(guī)定,對于我廠暫時未設該裝置,不做贅述。
2.9 在“6 燃油(氣)設備的運行和檢修”部分:
(1)增加“6.1.3 必須制定燃油(氣)區(qū)出入管理制度。非值班人員進入燃油(氣)區(qū)人員應進行登記,交出火種,關閉手機、對講機等通訊設施,不準穿釘有鐵掌的鞋子,并在入口處釋放靜電。”。該條文明確了進入油區(qū)的管理行為,需要注意登記、交物、佩帶、放電四項行為步驟。
(2)6.1.4 中增加部分防爆型設施包括“空調機、電話、門窗、電腦、手電筒”。增加“當儲存、使用油品為閃點不小于60℃的可燃油品時,配電間、控制操作間的電氣、通訊設施可以不使用防爆型,但設施的選用應符合標準GB50058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
(3)6.1.7 中增加“燃油(氣)區(qū)內禁止電瓶車進入。因工作需要必須進入的機動車, 應按規(guī)定在尾氣排放處加裝防火罩。”此已作為我廠油區(qū)管理的標準。
(4)6.2.4 中增加“在正常作業(yè)狀態(tài)時,卸油管道安全流速不應大于4.5m/s”的規(guī)定。
(5)油區(qū)的檢修工作,增加“6.4.6 檢修油管道時,必須作好防火措施。禁止在油管道上進行焊接工作。在拆下的油管上進行焊接時,必須事先將管子沖洗干凈”,和6.4.9增加“油泵房及油罐區(qū)禁止采用皮帶傳動裝置,以免產生靜電引起火災”的操作規(guī)定。
10、在“7 鍋爐和煤粉制造設備的運行與維護”部分:
(1)7.1.6 中增加“當鍋爐瀕臨滅火時,禁止投油、氣助燃。”該條文針對事故處理中防止投油爆燃提出要求,但是關于瀕臨滅火的規(guī)定一直較為模糊,沒有明確的定義,個人綜合各種說法和自身的認識,大致總結如下,僅供大家參考,不作為規(guī)定操作依據。
對于局部滅火并瀕臨全部滅火:
1)爐膛負壓出現較大幅度擺動的現象,且負壓指示到-200Pa 以下不回頭;到滅火時達到負值最大;
2)部分火檢開關量信號喪失,或者出現亮度模擬圖大幅減弱,忽閃不停的現象;
3)爐膛出口煙氣含氧量出現大幅度擺動的現象;
4)鍋爐壓力,負荷及溫度一定幅度擺動的現象
5)肉眼觀察爐膛火焰出現明顯的周期性的暗亮變化;火焰電視四分之一出現稍長時間發(fā)暗及火焰電
視中火焰出現明、暗相間擺動或只有很小的亮點;
6)出現給煤機煤量嚴重不穩(wěn)定的現象;
7)制粉系統(tǒng)風壓嚴重不穩(wěn)定的現象
8)投油時油槍著火不穩(wěn)定的現象;
以上所述中如有幾條頻繁出現,則出現鍋爐燃燒不穩(wěn),鍋爐燃燒不穩(wěn)往往是鍋爐滅火的先兆。
(2)對“7.4 除焦”管理,提出了“停爐采用水力除焦時應做好防止燙傷的措施,進入爐內人工除焦時,應防止高空掉焦和渣井坍塌”。
(3)對于撈渣機運行,增加“7.5.21 禁止在運行中的撈渣機周圍長時間停留,防止人員燙傷”。
(4)對于撈渣機檢修,增加“7.5.22 不停爐進行撈渣機檢修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大焦塊墜落渣船飛濺傷人。不停爐檢修干渣機時應帶空氣呼吸器,防止燙傷?!?br />
(5)7.6.7 中增加制粉系統(tǒng)的防爆門“不應正對電纜或電纜橋架”的規(guī)定。
11、在“8 鍋爐設備的檢修” 部分:
(1)8.1.1~8.1.7 中對鍋爐內部檢修、汽水系統(tǒng)檢修、煙道檢修提出明確要求。大家遵照這些要求正確完成檢修措施的制定和審核。其中需要注意的是“進入燃燒室及煙道內部進行清掃和檢修工作前,……,將……、增壓風機、回轉式空氣預熱器、電除塵器等的電源切斷,并掛上禁止起動的警告牌。”作為明文規(guī)定體現在鍋爐和煙道檢修的措施中,運行工作許可人在辦理工作票時應正確核對和執(zhí)行。
(2)8.3.5 中對于清掃、檢修煙道及省煤器時,需要啟動引風機的安全規(guī)定除原有內容外,增加“但此時在吸風機入口前一段煙道內不準有人工作?!币痪洌枰\行人員在協(xié)調和許可檢修工作時重點注意。
(3)增加“8.3.6 在煙道內檢修時,應在靠近垂直煙道前1m的水平煙道處加裝可靠的臨時護欄,以防人員墜落。”和“8.3.10 在煙道內進行檢修工作前,應檢查腳下支持板牢固可靠,防止塌落摔傷”。
(4)8.4.4 中增加“工作人員進出煤粉倉時,應使用梯子上下”的規(guī)定。表明在原煤倉、煤粉倉的人員工作禁止使用起吊、升降等裝置協(xié)助檢修人員上下。
(5)8.5.1 中,對于鍋爐放水和冷卻后,進行汽包和汽水分離器檢查前,“……并檢查壓
力表指示為零”。運行許可工作應當注意。
(6)受熱面清洗,增加“8.5.9 采用化學清洗時,禁止在清洗系統(tǒng)上進行明火作業(yè)和其它工作。在加藥處及鍋爐頂部嚴禁吸煙。充酸時應防止焊口泄漏造成的設備或人身傷害。”
(7)8.6.1 中對轉動機械的檢修,增加了“……機組運行中對單側風機進行檢修時,應采取牢靠的防止設備自轉的措施。禁止采用電機冷卻風扇葉輪制動轉子”的要求,運行工作票管理中應正確執(zhí)行。
(8)增加“8.6.7 不應在電動機和熱機轉動設備連接的情況下試轉電機的轉向?!边\行中應嚴格執(zhí)行。
12、在“9 環(huán)保設備運行與檢修” 部分:
(1)該文脫硫、脫硝為新增內容,運行人員應當認真深入學習和執(zhí)行。
(2)9.1.1、9.1.3 兩條對于脫硫系統(tǒng)的檢修提出了明確的隔離措施,運行人員在審核、執(zhí)行措施過程中應重點關注和正確執(zhí)行。
(3)9.1.2、9.5.9中對于脫硫系統(tǒng)動火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4)“9.5.12 進行石灰石破碎機檢修時,嚴禁向破碎機入口卸石灰石?!边\行人員在協(xié)調上料中需要注意。
13、在“10 汽(水)輪機的運行與檢修”部分:
(1)增加“10.1.6 在尾水不排水情況下檢修工作密封、水導軸承或其它部件時,應可靠投入檢修密封圍帶,并確保頂蓋處排水設施運行正常。”一條是針對水輪機運行和檢修的要求。
(2)增加“10.2.14 在對抗燃油系統(tǒng)進行檢修時,應注意通風,著合適的防護衣和手套,不應使抗燃油接觸到皮膚和眼睛,嚴禁吸入到人體內,工作后應徹底洗手和洗臉,確保安全?!?br />
(3)10.5.4對于溝道和井下檢修,增加“如果工作人員需要撤離,溝道、井坑、孔洞的蓋板和安全設施必須恢復,或在其周圍設置臨時圍欄并裝設照明等顯著標志”的規(guī)定。
(4)增加10.6.13、10.6.14、10.6.15三項關于空冷機組的運行檢修規(guī)范。
14、在“11 管道、容器的檢修”部分:
(1)增加“11.3.3 在密閉容器內使用氬、二氧化碳或氦氣進行焊接作業(yè)時,必須在作業(yè)過程中通風換氣,使氧氣濃度保持在19.5%--21%內,作業(yè)人員使用正壓式呼吸器。在容器、水池內環(huán)境中作業(yè),禁止使用過濾式防毒面具。”明確了在密閉容器中工作的要求。
15、在“12 化學工作”部分:
(1)“12.3 水處理藥品的使用”中增加“12.3.9 溶聚合劑(聚合鋁、聚合鐵等)時, 不應將藥品濺到手上或灑在地面上”和“12.3.10 進入酸氣較大的場所進行緊急搶修時,應佩戴套頭式防毒面具”的防護措施。
(2)增加“12.5 磷酸酯抗燃油的使用”部分。
(3)增加“12.7 水處理設備的檢修和運行”部分。
(4)注意“12.7.6.2 電解制氯間必須設置‘嚴禁煙火’、‘當心中毒’、‘當心腐蝕’等安全警示標志?!?br />
(5)注意“12.7.6.4 制氯設備運行時禁止兩手同時接觸電解裝置的兩極?!蓖瑫r,運行在完成電解海水整流裝置運行轉檢修的電氣操作時,在電解海水停運的1 小時內其仍視為帶電體出現殘壓,做措施時應將海水放盡后完成驗電和裝設地線的操作。
16、在“13 氫冷設備和制氫、儲氫裝置的運行與維護”部分:
(1)13.1.1增加“制氫站周圍應設有不低于2m的圍墻?!?br />
(2)13.4.2 關于含氧量的規(guī)定改為1.2%,舊版安規(guī)的規(guī)定為1.5%。
(3)13.3 對于“儲氫罐與氣瓶”的安全管理有了新的規(guī)定。
17、在“14 電焊和氣焊”部分:
(1)14.1.14“在鍋爐汽包、凝汽器、油箱、油槽以及其它金屬容器內進行焊接工作, 應有下列防止觸電的措施”一項增加“容器內使用的行燈,電壓不準超過24V。”
(2)增加“14.1.17 氣焊與電焊不應上下交叉作業(yè)。”和“14.1.19 電焊機的接拆線、停送電工作應由具備資質人員進行操作。”
(3)增加電焊工作規(guī)定三項:“14.2.6 禁止連接建筑物金屬構架和設備等作為焊接電源回路。”、“14.2.7 禁止使用氧氣管道和乙炔管道等易燃易爆氣體管道作為接地裝置的自然接地極,防止由于產生電阻熱或引弧時沖擊電流的作用,產生火花而引爆?!焙汀?4.2.21 電焊工應服從工作負責人的指揮,禁止在帶壓設備和重要設備上引弧?!?br />
(4)14.4.9中“使用中的氧氣瓶和乙炔氣瓶應垂直放置并固定起來,氧氣瓶和乙炔氣瓶的距離不得小于5m”,舊版安規(guī)的規(guī)定為8m。
(5)“14.4 氧氣瓶和乙炔氣瓶的使用”中增加“14.3.8 每一氣瓶上必須套以厚度不少于25mm的防震膠圈兩個,以免運輸氣瓶時互相撞擊和振動”、“14.4.10 禁止使用沒有防震膠圈和保險帽的氣瓶”和“14.4.14 嚴禁用氧氣作為壓力氣源吹掃管道”三項規(guī)定。
18、在“15 高處作業(yè)”部分:
(1)15.1.4對于高處作業(yè)的隔離區(qū)域進行原則性劃分和規(guī)定。
(2)個人認為“高處作業(yè)”部分是本次新版安規(guī)修訂的重點內容,其中關于“15.2 腳手架”的使用增加了嚴格的規(guī)定,完全遵循大唐國際“十大禁令”的要求。
19、在“16 起重和搬運”部分:
(1)16.2.51 對于汽車起重機增加明確的規(guī)定
(2)增加“16.5.8 手工搬運的安全要求如下”部分內容。
(3)“16.6.9 廠內專用機動車輛(電瓶車、鏟車、翻斗車等)的使用與管理,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部分的內容較舊版安規(guī)更加詳細明確。
(4)新增“16.8 卸船機和推扒機”的有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