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從環(huán)境行為學的觀點入手,分析廣場中的活動與廣場環(huán)境之間的關系,提出重視人的行為,重視廣場環(huán)境與行為的互動關系是廣場設計成功的關鍵;總結了廣場設計中為滿足人的行為而應注意把握的若干要求。
關鍵詞:環(huán)境行為;廣場設計
1 引言
現(xiàn)代城市中生活著的人們很難在自己的身邊發(fā)現(xiàn)有意義的戶外空間。按功能主義理論為我們設計的環(huán)境往往使人們不滿意。功能主義更多的是從生理學角度來評價建筑的準則。但功能主義者忽視了建筑與公共空間設計中的心理及社會方面的因素,他們對公共空間本身不感興趣,沒有考慮到建筑設計對游戲活動、交往及聚會的可能性等方面潛在的影響,是一種著眼于功利和物質(zhì)的設計思想。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jīng)濟的迅速發(fā)展,人們思想觀念的巨大變化,家庭模式也發(fā)生了改變,家庭的平均規(guī)模變小,城市中三口之家愈來愈多,人口結構也在變化之中,人口老齡化日益明顯。老年人在退休之后有充分的自由時間,是城市戶外空間的???,同時技術的進步又常常意味著減少工作負擔和工作時間,這樣,許多人就有了更多的閑暇,與此同時,大量社會性和創(chuàng)造性的需求又必須通過工作場所以外的機會來滿足。住宅區(qū)、城市公共空間——從社區(qū)中心到公共廣場——形成了一種可能的物質(zhì)框架來滿足一系列新的需求。
2 廣場環(huán)境與人的行為的依賴關系
作為城市空間的廣場,聚集城市人的活動可以說應是其基本特征。廣場歷來被稱為是“城市的起居室”,顧名思義活動之于廣場的重要性。廣場因人活動的介入而顯得生機勃勃,富有魅力,而人們也是通過這些活動去感受廣場空間,滿足社會性的需求,獲得戶外空間愉悅的體驗以及美好的回憶。心理學家認為:城市居民所經(jīng)受的不信任感和恐懼感很大程度上與缺乏能使不同人群交流的公共空間有直接的關系。當你不離開房間,往往被電視所創(chuàng)造的虛幻感和自己的恐懼感所占據(jù)。反過來,當你走出去置身于真實的世界中,與不同人的接觸有助于塑造一種集體感和寬容感,它們反過來會支持這個不斷多樣化和文化多元化的世界中城市生活的繁榮。因此廣場的意義就在于其間發(fā)生的事件及活動,強調(diào)重視人的行為,重視廣場環(huán)境與行為的互動關系是廣場設計成功的關鍵,也是有效利用城市空間,創(chuàng)造感染力的都市形象的有效途徑。
3 廣場環(huán)境與人的行為的互動設計
從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判斷,一個環(huán)境品質(zhì)好的廣場能夠吸引人的活動,人的活動反過來又為廣場帶來生機與活力。那么怎樣提高廣場的環(huán)境品質(zhì)以吸引更多的活動,則是我們要討論的問題。
3.1 廣場位置的選擇
許多學者對行人行為的研究發(fā)現(xiàn):人們無論何時都想到人們集中去的地點活動。使用最頻繁的廣場位于土地利用最為多樣化的區(qū)域,可以吸引不同的人群光顧。Christopher Alexander在他所著的《模式語言》中認為:首先,作為活動中心的廣場應與周圍社區(qū)的主要道路聯(lián)系緊密,也就是說主要道路匯集于廣場。其次,廣場在城市中的分布應是分散的,滿足人們可以步行到達這里的要求。人們通常愿意接受的步行距離是400~500米,這樣可以假設廣場的服務半徑也就是400~500米。
關于廣場與街道的相對位置如何影響廣場的使用克萊爾·庫珀·馬庫斯在《人性場所》中進行了總結:“①街角位置:由基本相同等級的街道形成。這里會成為活動聚會、穿行以及觀看過往行人的場所。如果在午間能享受到陽光,這里將會潛力很高。②街角位置:兩條街道的等級存在很大差距。由于無法成為行人的穿行空間,因此不會產(chǎn)生太多觀眾。③拓寬的人行道可構成建筑后退空間、交通和休息空間的一部分。④街區(qū)中央:四面被道路包圍。這個空間會產(chǎn)生穿行交通,還可以成為綠洲空間或安靜的休息場所,取決于廣場的大小和具體設計。”
由此可見,廣場位置選擇關系到,廣場是否能給周圍的人提供合適的活動場所,是集中人們活動的先決條件。
3.2 廣場的可見性及交通的可接近性
廣場的可見性是其被周圍人使用的一個重要因素,人們要是從家里或工作場所的附近看不到廣場,相對來說也就不會經(jīng)常光顧它們,而可見性高的廣場會有一個大得多的服務范圍。我們看看傳統(tǒng)的意大利廣場,從它們的平面圖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廣場與街道共同構成了一個完整的戶外空間系統(tǒng),在這個系統(tǒng)中人們的視覺和行為都可以與廣場空間連通、靠近,可以很自然,順利地從街道進入廣場,因此廣場有了產(chǎn)生活動的可能性。然而某些現(xiàn)代的廣場則不具有這一特征,如被環(huán)形公路包圍的所謂街心花園,由于車輛的阻隔人們很難進入廣場,雖然其中也不乏花架、坐凳、花壇等等設施,但人們往往只能“望園興嘆”。
3.3 廣場空間的可識別性
這里所說的廣場空間的可識別性,是指廣場與周圍環(huán)境之間的“圖-底”關系,廣場有明確的“圖形”特征,即廣場有明確的邊界,Christopher Alexander把這種空間稱為室外“正空間”,室外空間有明確邊界的稱為“負空間”,(如圖1。)
Alexander認為:人們在“正空間”感到舒適而利用這些空間;人們在“負空間”感到不怎么舒適,因此這此空間無人利用。另外卡米洛·西特分析了大量的歐洲城市廣場,將那些看來有人使用的生氣的廣場跟那些一無是處的一一加以鑒別,發(fā)現(xiàn)被廣泛使用和被喜愛的那些廣場具有兩大特點。一方面它們局部圍合;另一方面它們也相互開放,彼此溝通。
看來對圍合的需要出于人的非常原始本能,當一個人在戶外要找一個地方坐下,他不大會選擇戶外空間正當中一塊地方去坐,他通常會找一棵樹背靠在那兒??巳R爾·庫珀·馬庫斯在他對公園的研究中發(fā)現(xiàn):人們尋求部分圍合部分開放的地方,別太開放,也別太封閉。
3.4 廣場周圍建筑的可接近性
建筑的可接近性是指廣場邊緣建筑底層的使用盡可能與廣場空間發(fā)生社會關聯(lián)及接觸,為此,應盡可能將一些使用頻率高、公用量大的項目設在廣場邊緣,如商業(yè)、飲食、娛樂、服務業(yè)等,達到了將人流引入廣場的目的。此外,這些商業(yè)、飲食等活動均可由建筑伸至廣場,形成室外咖啡座、室外餐廳和露天商場等等。
另外,也可以利用周圍服務性部門使廣場形成夜生活的中心。人們樂意在夜晚閑暇時出門,城鎮(zhèn)的夜晚別有一番景色。如果夜間廣場或街頭行人稀落,難以提供自然監(jiān)視,那么將影響人們?nèi)ツ抢锘顒?。Alexander認為:“要把晚間商店、娛樂場所和服務機構同旅館、酒吧間、以及通宵達旦的餐車式飯店聯(lián)結在一起,以便形成夜生活的活動中心,那里是:燈火通明、安全舒適、生動、活潑、興高采烈。這樣就可把夜里外出的游人都吸引到該城鎮(zhèn)內(nèi)寥寥可數(shù)的幾個夜間活動場所去,從而增加夜間行人活動的熱烈氣氛。鼓勵這些夜生活中心均勻分布在整個城鎮(zhèn)。”
3.5 廣場空間的層次
除了那些特意為大型公共聚會、市場而設計的廣場以外,較大一些的廣場應該被分成許多亞空間以鼓勵使用。沒有植物、街道設施或人的大型開放空間對大多數(shù)人來說是沒有親和力的,人們在這樣場合的行為會表現(xiàn)為快速穿過廣場或呆在廣場邊緣。Alexander的觀察中發(fā)現(xiàn):任何使人們感到舒適的地方基本上得具備:①靠背,②能看到更大的空間。他在《模式語言》中寫道:“無論你在營造什么樣的空間——不管這是花園、露臺、街道、公園、公共戶外空間,還是庭院,一定要做到的是:首先,要至少構造一個較小的空間,使它看到這個空間的內(nèi)部,并構成這個空間的天然背景。其次,選好這個空間及其通路的位置,使這個空間能看到至少一個更大空間的內(nèi)部。當你做完了這個工作,每一個戶外空間都會有一個天然的'背景';每一個占據(jù)這個天然位置的人,背向著這個'背景',可以往外看到某個更大的遠景”。
空間劃分可以借于地面高程的變化、植物、建筑物、座椅設施等的變化,不僅在廣場上人較少時創(chuàng)造出美觀的視覺形象,而且能使人們找到屬于自己的位置并逗留一會兒。
4 結論
廣場設計不僅僅要滿足景觀方面的要求,更要考慮的是人的行為,人們個人或群體的平凡、瑣碎的需要。因此在廣場設計中,建筑師不能主觀臆斷,獨斷專行,將自己設計的東西強加給使用者。建筑師應更多地對人的心理、行為進行研究,創(chuàng)造出與人們行為相適的空間,使我們的生存環(huán)境更具魅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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