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詞解釋
1.1危險化學品
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1.2危險化學品事故
指由一種或數種危險化學品或其能量意外釋放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或環(huán)境污染事故。
1.3應急救援
指在發(fā)生事故時,采取的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的措施。
1.4重大危險源
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1.5危險目標
指因危險性質、數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險化學品所在場所或設施。
1.6預案
指根據預測危險源、危險目標可能發(fā)生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慮現有物質、人員及危險源的具體條件,能及時、有效地統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1.7分類
指對因危險化學品種類不同或同一種危險化學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發(fā)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而劃分的類別。
1.8分級
指對同一類別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程度劃分的級別。
2..編制要求
(1)分類、分級制定預案內容;
(2)上一級預案的編制應以下一級預案為基礎;
(3)危險化學品單位根據本導則及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預案編制內容。
3.編制內容
3.1基本情況
主要包括單位的地址、經濟性質、從業(yè)人數、隸屬關系、主要產品、產量等內容,周邊區(qū)域的單位、社區(qū)、重要基礎設施、道路等情況。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運輸車輛情況及主要的運輸產品、運量、運地、行車路線等內容。
3.2危險目標及其危險特性、對周圍的影響
3.2.1危險目標的確定
可選擇對以下材料辨識的事故類別、綜合分析的危害程度,確定危險目標:
⑴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裝置、設施現狀的安全評價報告;
⑵健康、安全、環(huán)境管理體系文件;
⑶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文件;
⑷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⑸其他。
3.2.2根據確定的危險目標,明確其危險特性及對周邊的影響
3.3危險目標周圍可利用的安全、消防、個體防護的設備、器材及其分布
3.4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和職責劃分
3.4.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
依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程度的級別設置分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3.4.2組成人員
⑴主要負責人及有關管理人員;
⑵現場指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