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取得了重要進展。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建設取得了階段性成果,開灤隊、大同隊、平頂山隊的建設試點工作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地方骨干專業(yè)應急救援隊建設步伐明顯加快,相關行業(yè)和中央企業(yè)應急救援體系不斷完善,中央國有資本經(jīng)營預算重點支持的重點行業(yè)(領域)中央企業(yè)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項目順利推進,其他行業(yè)(領域)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
二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法制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應急法規(guī)制度建設得到了加強,應急管理體系得到了進一步健全,應急工作機制日益完善。
三是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水平明顯提高。投入力度普遍加大,應急救援隊伍裝備建設得到了加強,一批應急救援新技術、新裝備得到了推廣和應用,大口徑救生鉆機、深井潛水電泵等先進救援設備國內一些單位已研發(fā)并出成果。
四是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保障工作得到進一步強化。應急平臺體系建設繼續(xù)加快推進,應急資源數(shù)據(jù)庫建設得到了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明顯強化,應急財稅政策支持力度不斷加大。
五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基層基礎工作進一步夯實。應急預案體系得到進一步健全,應急演練活動進一步廣泛開展,應急值守和宣教培訓等工作有了新的進步,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不斷深化。
六是安全生產應急處置能力和救援效果明顯提高。2011年,全國礦山救護隊共參與3102起事故的救援工作,搶救遇險人員8751人;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參與1萬1673起事故的救援工作,疏散和搶救遇險人員2萬5910人;公安消防出動65.6萬人次,疏散和搶救遇險人員12.9萬人;海(水)上救援隊伍參與2177次救援行動,搶救遇險人員1萬8712人。通過及時、有力、有效救援,遏制多起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