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車輛行駛
第二十二條 車輛在航空器活動區(qū)行駛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按指定的通行道口進入航空器活動區(qū),接受值勤人員的查驗;
(二)機場管理機構可根據(jù)本機場的實際情況,實行分區(qū)限速管理,但最高時速不得超過50 公里;
(三)行駛到客機坪、停機坪、滑行道交叉路口時,停車觀察航空器動態(tài),在確認安全后,方可通行(四)遇有航空器滑行或被拖行時,在航空器一側安全距離外避讓,不得在滑行的航空器前200 米內穿行或50 米內尾隨、穿行;
?。ㄎ澹┬欣钴囃蠏焱斜P行駛時,掛長3.4 米、寬2.5 米的大托盤不得超過四個,長1.9 米、寬1.8 米的小托盤不得超過六個。拖掛的貨物重量不得超過拖車的最高載量。行李車在拖掛托盤行駛時不得倒車。
(六)機動車輛穿行跑道、滑行道、聯(lián)絡道或在跑道、滑行道、聯(lián)絡道作業(yè)時,應當事先征得空中管制部門或機場管理機構同意,按指定的時間、區(qū)域、路線穿行或作業(yè)。
?。ㄆ撸側肱艿馈⒒械?、聯(lián)絡道作業(yè)的機動車輛應當配備能與塔臺保持不間斷通訊聯(lián)絡的雙向有效的通訊設備,作業(yè)人員應當按規(guī)定穿戴反光服飾。
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輛在航空器活動區(qū)行駛使用燈光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靠路邊停車時,開右轉向燈;
(二)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駛離停車地點或掉頭時,開左轉向燈;
(三)晝夜開啟黃色警示燈;
(四)引導車燈光標志牌齊全、清晰、有效;
(五)夜間開近光燈、示寬燈和尾燈,霧天開防霧燈,禁止使用遠光燈。
第二十四條 在航空器活動區(qū)行駛的車輛,遇有執(zhí)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搶險車、救護車以及護衛(wèi)車隊時,應當主動減速避讓,不得爭道搶行或緊隨尾追,不得穿插、超越護衛(wèi)車隊。
第二十五條 在航空器活動區(qū)行駛的車輛發(fā)生故障不能行駛的,駕駛員應當立即報告機場管理機構;有可能影響航空器運行的,應迅速將故障車輛拖離至不影響飛行安全的區(qū)域。
第二十六條 車輛應當停放在機場管理機構指定的設備區(qū)或停車位,且按照停車位地面標明的所示方向停放。
第二十七條 機場實施低能見度運行時,車輛行駛應當按照低能見度運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 在停機位內駕駛車輛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除了為航空器提供保障服務的車輛外,其他車輛不得進入或停放在停機位內;
(二)航空器正在進入停機位或被推離停機位時,車輛不得進入停機位;
?。ㄈ蕚錇榈诌_航空器服務的車輛,須停放在設備停放區(qū),
航空器已加上輪擋及引擎關閉后,方能接近航空器作業(yè);
?。ㄋ模┸囕v接近、靠接航空器作業(yè)時,應當使用制動和輪擋,時速不得超過5 公里;
(五)駕駛員在航空器旁停放車輛時,必須確保與航空器及臨近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且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铻楹娇掌魈峁┓盏能囕v外,其它車輛不得從機翼或機身下穿行;
?。ㄆ撸┸囕v不得停放在航空器燃油栓禁區(qū)內;
?。ò耍┊敽娇掌髟诩佑蜁r,在停機位內的車輛不得阻礙加油車前方的緊急通道;
?。ň牛┊敽娇掌饕嬲陂_動或防撞燈亮起時,車輛不得在航空器后方穿過;
?。ㄊ┰谕C位內作業(yè)的車輛不得倒車。必須倒車的,須有人觀察指揮,確保安全;
(十一)車輛須避讓在航空器旁工作的地勤人員;
?。ㄊ┖娇掌鳒蕚渫坪笞鳂I(yè)時,除航空器拖車外,其他車輛均應遠離停機位,停放在設備區(qū)。
第二十九條 駕駛非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酒后不得駕駛非機動車;
?。ǘ﹩适дq{駛能力的不得駕駛非機動車;
?。ㄈ{駛非機動車不準載人;
?。ㄋ模┎坏眠M入停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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