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條? 投標文件中的商務文件應當包括資格預審文件規(guī)定的主要內容以及通過資格預審后的更新材料,勘察設計工作大綱應當包括勘察設計周期、進度和質量保證措施、后續(xù)服務措施。
第二十六條? 投標文件的報價清單中,對勘察設計取費應當按照現(xiàn)行公路工程勘察設計費收費標推進行計算。
第二十七條? 投標文件應當采用雙信封密封,第一個信封內為商務文件和技術文件,第二個信封內為報價清單。上述兩個信封應當密封于同一信封中為一份投標文件。
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截止日期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指定地點。投標文件及任何說明函件應當經投標人蓋章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第二十八條?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的截止日期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并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應當使用與投標書相同的密封方式投遞,并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九條? 招標人在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對在投標截止日期后送達的任何函件,招標人均不得接受。投標人少于三個的,招標人應當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重新招標。
第三十條? 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不得串通作弊,不得妨礙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不得以行賄、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中標。
第四章??? 開標、評標、中標
第三十一條? 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截止日期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預先確定的地點。
第三十二條? 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進行公證的,應當有公證員出席。
第三十三條? 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經確認無誤后,當眾拆封投標文件的第一個信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文件簽署情況及商務文件標前頁的主要內容。投標文件中的第二個信封不予拆封,并妥善保存。
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三十四條?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作為廢標處理:
(一)投標文件未按要求密封;
(二)投標文件未加蓋投標人公章或者未經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三)投標文件字跡潦草、模糊,無法辨認;
(四)投標人對同一招標項目遞交兩份或者多份內容不同的投標書,未書面聲明哪一個有效;
(五)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
第三十五條? 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工作按照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評標有關規(guī)定和招標文件的有關要求進行。
評標委員會成員由招標人的代表及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人數(shù)為五人以上單數(shù),其中專家人數(shù)不得少于成員總數(shù)的三分之二。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進入評標委員會。
交通部和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分別設立評標專家?guī)?。國道主干線和國家、部重點公路建設項目的評標委員會專家,從交通部設立的評標專家?guī)熘写_定,或者由交通部授權從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設立的評標專家?guī)熘写_定。其他公路建設項目的評標委員會專家從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設立的評標專家?guī)熘写_定。
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第三十六條? 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說明,但是澄清或者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第三十七條? 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采用綜合評價方法對投標人的信譽和經驗,項目負責人的資格和能力,對項目的技術建議,勘察設計周期及進度計劃、質量保證措施,后續(xù)服務和報價進行分別打分評議。
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第一個信封評審打分后,在監(jiān)督機構到場的情況下,拆封投標人的第二個信封,對第二個信封進行評審打分。經綜合評審,依據(jù)對投標人綜合得分結果的排序高低推薦二名中標候選人,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
招標人根據(jù)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合格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
第三十八條? 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都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辦法重新招標:
(一)所有的投標文件均未通過商務文件、技術文件符合性審查;
(二)所有的投標文件均不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