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2017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期間,各地區(qū)、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的統(tǒng)一部署,以“全面落實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主題,聚焦改革發(fā)展、監(jiān)管執(zhí)法、事故預防和安全法規(guī)知識等內容集中開展了系列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大力營造了濃厚的安全生產氛圍,持續(xù)壓實了企業(yè)法定責任,切實推動了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落實。
為總結經驗、交流做法、樹立典型,推動“安全生產月”活動持續(xù)、深入發(fā)展,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辦公室決定評選2017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先進單位和好新聞作品。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評選先進單位
(一)參與對象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機構,國務院有關部門安全監(jiān)管機構,有關中央企業(yè)。
(二)推薦對象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部委的有關部門和機構(不含省級安全監(jiān)管局),中央企業(yè)及所屬單位,市、縣安全監(jiān)管機構及有關部門,地方企業(yè)。
名額: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按照分配名額推薦(附件1),每個國務院部委推薦1家、每個中央企業(yè)推薦1家。
(三)評選辦法
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部委、中央企業(yè)“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機構依據(jù)《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考核實施辦法》(安組委〔2015〕1號)和《2017年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考核評分表》要求,在本轄區(qū)、本系統(tǒng)內進行擇優(yōu)評比,按照分配名額推薦至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報經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審定后公布。
(四)材料報送
請各單位于2017年7月21日前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報送《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先進單位推薦表》(附件2)及相關證明材料,務必標明先進單位順序。
二、推薦評選好新聞作品
(一)參與對象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機構,中央有關新聞單位及媒體,有關中央企業(yè)。
(二)參評作品要求
參評作品圍繞“全面落實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主題,堅持“三貼近”(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三面向”(面向基層、面向企業(yè)、面向職工),宣傳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宣傳安全生產基層工作的新成績、新情況、新事跡,客觀反映各地區(qū)、各行業(yè)(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經驗和問題。新聞要素完整,觀點正確,視角新穎,調查深入,語言生動,感染力強,傳播力廣,具有較好的宣傳和輿論引導作用。
參評作品應是2017年“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期間,在各級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tǒng)媒體和對外公開的網(wǎng)站、手機報、微博、微信等新興媒體上刊播的有關安全生產內容的新聞作品。省級、中央企業(yè)總部“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機構選送作品不超過5件,中央有關新聞單位和媒體選送作品不超過3件。
(三)作品報送
請各單位于2017年9月30日前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報送新聞作品及《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好新聞作品推薦表》(附件3)。
三、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及電話:田靜、孟媛、張元樸,010-64463407、64463422。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和平里興化東里9號樓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宣教中心 (郵編:100013)
電子郵箱:anquanyue@qq.com
3.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好新聞作品推薦表
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辦公室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