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堆取料機械運行
堆取料機械運行應符合下列安全技術要求:
(1)啟動前應檢查軌道、堆料臂空間,確認正常后方可向主機室發(fā)出開機信號。啟動后各機構應分別用“手動”試車,待運行正常后,方可投料生產。
(2)搖臂回轉角度和變幅升降高度不應超過規(guī)定要求,回轉、變幅不應同時進行。
(3)行走時應先發(fā)出信號,應設專人進行監(jiān)護。靠近軌道兩端應減速行駛,不應駛出限制樁范圍,未停穩(wěn)前不應突然變換行駛方向。
(4)行走軌道應平直、路基堅實、兩軌頂水平誤差不應大于3mm、坡度應小于3%。軌道兩側不應堆放雜物,軌道中間應定期清理。
(5)一周時間不生產或遇暴風雨時(6級以上大風)應將堆料機開到安全地點停放,并固定好夾軌器。
(6)不應重載啟動,應待皮帶機上石料全部卸完后方可停機。
2? 給料機運行安全技術要求
常見的給料機類型有槽式給料機、板式給料機、圓盤給料機、電磁振動給料機和偏心振動給料機等。
ü? 槽式給料機運行
槽式給料機運行應符合下列安全技術要求:
(1)開機前應做好檢查保養(yǎng)工作,用手扳動聯軸器或皮帶輪使連桿往復兩個循環(huán),無卡死現象方可開機。
(2)裝于破碎機的調節(jié)料倉排料口的槽式給料機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通知破碎機停止進料。
(3)裸露的傳動、轉動部位應設有防護罩,檢修時應停機。
(4)給料機一側為固定設施或墻壁時,宜留有不小于1m的安全檢修距離,兩臺設備共用一個料倉時,設備間距不宜小于1.5m。
ü? 板式給料機運行
板式給料機運行應符合下列安全技術要求:
(1)開機前應做好檢查保養(yǎng)工作,確認機械各部件正常后方可啟動。
(2)應在皮帶機和其他機械正常運轉后啟動。
(3)采用自卸汽車入料時,給料機出口端應設置防護鏈條。
(4)發(fā)現堵、卡料時,應停機處理。
ü? 圓盤給料機運行
圓盤給料機運行應符合下列安全技術要求:
(1)開機前應檢查三角皮帶的松緊度,調節(jié)手柄是否靈活,檢查油箱及軸承潤滑油,并清除機內雜物。
(2)開機后應檢查各部位軸承、電動機溫度,發(fā)現不下料和異常情況時,應停機處理。
(3)與固定物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1m,與受料機的間距應不小于0.3m。
ü? 電磁振動給料機運行
電磁振動給料機運行應符合下列安全技術要求:
(1)開機前,應檢查電磁鐵線圈有無松動,引出線是否破裂,接地是否完好;懸掛彈簧拉桿或鋼絲繩有無斷裂,受力是否均勻;電磁鐵間隙調整后螺釘是否緊固。經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開機。
(2)開機后,應檢查振幅、給料量是否符合要求,卸料是否均勻,有無堵、卡料現象,發(fā)現異常應停機檢查。
(3)多臺機同時卸料時不應超過皮帶機(或其他運輸設備)的運輸能力。
(4)給料機四周應有不小于1m的安全檢修距離,不應接觸料倉。漏斗和受料溜槽不應相接觸。
(5)給料機電機與受料部位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0.5m,處理堵、卡料時,嚴禁站在卸料口的正前方。
ü? 偏心振動給料機運行
偏心振動給料機運行應符合下列安全技術要求:
(1)開機前應做好檢查保養(yǎng)工作,確認電動機接線頭牢固,吊架無斷裂,各部螺栓無松動時方可開機。
(2)卸料槽坡度調節(jié)應適當,確保下料均勻。
(3)受料倉(斗)放空后應停機,不應空振。
2? 皮帶機操作的安全技術要求
皮帶機運行應符合下列安全技術要求:
(1)開機前應檢查皮帶機上是否有其他雜物,各傳動部位是否完好,各連接部是否牢固,是否有裂紋、變形。移動式皮帶機的行走輪是否用三角木將前后輪固定。經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開機。
(2)開機后應定期觀察電動機、變速箱、傳動齒輪、軸承軸瓦、聯軸器、傳動皮帶、滾筒、托輥是否有異常聲響。發(fā)現異常,應及時發(fā)出停止送料信號,停機處理。
(3)檢查皮帶松緊度,是否有膠帶跑偏、打滑、跳動等異?,F象,出現異常應及時進行調整處理。處理皮帶打滑嚴禁往轉輪和皮帶間塞充填物。
(4)嚴禁跨越或從底部穿越皮帶機;嚴禁在運行時進行修理或清掃作業(yè);嚴禁運輸其他物體。運轉中不應進行轉動齒輪、聯軸器等傳動部位清理和檢修。
(5)停機前應首先停止給料,待皮帶上的物料全部卸完后,方可停機。遇突然停電,應立即切斷電源。
(6)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機:
①發(fā)生安全事故。
②膠帶撕開、斷裂或起火。
③皮帶被卡死。
④機架傾斜、倒塌或嚴重變形。
⑤電機溫度過高、冒煙。
⑥機械軸承、軸瓦燒毀或轉動齒輪打壞、轉軸折斷。
⑦串聯運行中的任一皮帶機發(fā)生故障停機及其他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