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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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確保氨制冷裝置的安全運行,保障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制冷事業(yè)的發(fā)展,特制定本規(guī)程。
第二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商業(yè)系統(tǒng)冷藏庫氨制冷裝置的設計、安裝、操作、維修和管理。商業(yè)系統(tǒng)各有關單位和企業(yè)所制定的技術規(guī)范、操作規(guī)程、專業(yè)技術標準、技術條件等,應符合本規(guī)程的要求,本規(guī)程服從于國家的有關規(guī)程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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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安全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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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jié) 安全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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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氨壓縮機必須設置高壓、中壓、低壓、油壓差等安全防護裝置。安全防護裝置一經調整、校驗后,應做好記錄并鉛封。
第四條 氨壓縮機水套和冷凝器須設冷卻水斷水保護裝置。蒸發(fā)式冷凝器須另增設風機故障保護裝置。
第五條 為防止氨壓縮機濕沖程,必須在氨液分離器、低壓循環(huán)器、中間冷卻器上設液位指示、控制、報警裝置。低壓貯液器設液位指示、報警裝置。
第六條 在機器間門口或外側方便的位置,須設置切斷氨壓縮機電源的事故總開關,此開關應能停止所有氨壓縮機的運轉。若機器控制屏設于總控制間內,每臺機器旁應增設按鈕開關。
第七條 機器間和設備間應裝有事故排風設備,其風機排風量應不小于8次/小時換氣次數的要求。事故排風用的風機按鈕開關須設在機器間門口,并應用事故電源供電。
第八條 氨壓縮機聯(lián)軸器或傳動皮帶、氨泵、油泵、水泵等的轉動部位,均需設置安全保護罩。
第九條 禁止閑人進入機器間和設備間。
第十條 設在室外的冷凝器、油分離器等設備,應設有防止非操作人員進入的圍墻或欄桿。貯氨器(即高壓貯液器)設在室外時,應有遮陽棚。
第十一條 檢修氨壓縮機、輔助設備、庫房內冷風機、蒸發(fā)管道、閥門等,必須采用36伏以下電壓的照明用具,潮濕地區(qū)采用12伏及以下的。
第十二條 機器間外應設有消火栓。機器間應配置氧氣呼吸器、防毒衣、橡皮手套、木塞、管夾、檸檬酸等必須的防護用具和搶救藥品,并設在便于取得的位置,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確保使用。操作班組的工人,應熟練地掌握氧氣呼吸器等的使用和搶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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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jié) 儀表和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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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每臺氨壓縮機的吸排氣側、中間冷卻器、油分離器、冷凝器、貯氨器、分配站、氨液分離器、低壓循環(huán)器、排液器、低壓貯氨器、氨泵、集油器、充氨站、熱氨管道、油泵、濾油裝置以及凍結裝置等,均須裝有相應的氨壓力表。
第十四條 氨壓力表不得用其他壓力表代替,且必須有制造廠的合格證和鉛封。氨壓力表量程應不小于最大工作壓力的1.5倍,不大于最大工作壓力的3倍,精度不得低于2.5級。蒸發(fā)壓力側應采用能測量真空度的氨壓力表。
第十五條 氨壓力表每年須經法定的檢驗部門校正一次,其他儀表應符合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
第十六條 氨壓力表的裝設位置應便于操作和觀察,須避免凍結及強烈震動。若指示失靈,刻度不清,表盤玻璃破裂,鉛封損壞等,均須立即更換。
第十七條 每臺氨壓縮機、氨泵、水泵、風機,都應單獨裝設電流表,應有過載保護裝置。
第十八條 氨壓縮機間應設有電壓表,并定時記錄電壓數值。當電網電壓波動接近規(guī)定幅度時,要密切注意電流變化、電機溫升,防止電機燒毀。
第十九條 經常檢查電氣設備的完好性。電纜管用不燃的絕緣材料包裹,大功率負荷電纜不得直接與聚苯乙烯或聚氨脂隔熱板型建筑物接觸。
第二十條 氨壓縮機的吸排氣側、密封器端、分配站供液、熱氨站的集管上,應設置溫度計,以便觀察和記錄制冷裝置的運轉工況。
第二十一條 氨壓縮機上的高壓安全閥在吸排氣側壓力差達到16公斤力/厘米時應自動開啟;雙級壓縮機之低壓機(缸)上的中壓安全閥,當吸排氣側壓力差達到6公斤力/厘米時,應能自動開啟,以保護氨壓縮機。
第二十二條 冷凝器、貯氨器、排液器、低壓循環(huán)器、低力貯氨器、中間冷卻器等設備上均須裝有安全閥。當高壓設備壓力達到18.5公斤力/厘米,中、低壓設備壓力12.5公斤力/厘米時,安全閥應能自動開啟。
第二十三條 制冷系統(tǒng)安全管公稱管徑應不小于安全閥的公稱通徑。幾個安全閥共用一根安全管時,總管的通徑應不小于D32毫米,不大于D57毫米,安全閥泄壓管應高出氨壓縮機間房檐,不小于1米;高出冷凝器操作平臺,不小于3米。
第二十四條 氨壓縮機和制冷設備上的安全閥,每年應由法定檢驗部門校驗一次,并鉛封。安全閥每開啟一次,須重新校正。
第二十五條 在氨壓縮機的高壓排氣管道和氨泵出液管上,應分別裝設氣、液止回閥,以避免制冷劑倒流。
第二十六條 冷凝器與貯氨器之間應設均壓管,運行中均壓管應呈開啟狀態(tài)。兩臺以上貯氨器之間應分別設氣體、液體均壓管(閥)。
第二十七條 貯氨器、中間冷卻器、氨液分離器、低壓貯氨器、低壓循環(huán)器、排液器、集油器等設備,均應裝設液面指示器。玻璃液面指示器應采用高于最大工作壓力的耐壓玻璃管,并具有自動閉塞裝置。采用板式玻璃液面指示器則更好。
第二十八條 中間冷卻器、蒸發(fā)器、氨液分離器、低壓貯液器等設備的節(jié)流閥禁止用截止閥代替。
第二十九條 在氨泵供液系統(tǒng)中,應設自動旁通閥保護氨泵。中間冷卻器亦可采用自動旁通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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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安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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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jié) 氨壓縮機的安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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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條 除出廠說明書的規(guī)定外,氨壓縮機正常運轉的標志為:
(一)系列化氨壓縮機的油壓應比曲軸箱內氣體壓力高1.5~3.0公斤力/厘米,其他采用齒輪油泵的低轉速壓縮機應為0.5~1.5公斤力/厘米。
?。ǘ┣S箱內的油面,當為一個視孔時,應保持在該視孔的1/3~2/3范圍內,一般在1/2處;當為兩個視孔時,應保持在下視孔的2/3到上視孔的1/2范圍內。油溫最高不應超過70℃,最低不得低于5℃。
?。ㄈ┌眽嚎s機高壓排氣壓力不得超過15公斤力/厘米,壓比等于或小于8。
?。ㄋ模﹩渭壈眽嚎s機的排氣溫度為80~150℃,吸氣溫度比蒸發(fā)溫度(雙級氨壓縮機的高壓級吸氣溫度應比中間壓力下的飽和溫度)高5~15℃。
?。ㄎ澹┌眽嚎s機機體不應有局部非正常的溫升現象,軸承溫度不應過高,密封器溫度不應超過70℃。
?。┌眽嚎s機在運轉中,氣缸、曲軸箱內不應有異常聲音。
第三十一條 當庫房內熱負荷突然增加或系統(tǒng)融霜操作頻繁時,要防止氨壓縮機發(fā)生濕沖程。
第三十二條 當機器間溫度達到冰點溫度時,氨壓縮機停止運轉后,應將氣缸水套和曲軸箱油冷卻器內的剩水放出,以防凍裂。
第三十三條 當濕沖程嚴重而造成停車時,應加大汽缸水套和油冷卻器的水量,防止汽缸水套或油冷卻器凍裂。為盡快恢復其運轉,可在氨壓縮機的排空閥上連接橡膠管,延至室外水池內,將機器內積存的氨液通過排空閥放出。必要時可用人工駁動聯(lián)軸器,加速進程。
第三十四條 將配組雙級壓縮機調換為單級運行,或將運行中的單級壓縮機調換為配組雙級運行時,須先停車、調整閥門,然后才能按操作程序重新開車。嚴禁在運行中調整閥門。
第三十五條 禁止向氨壓縮機吸氣管道內噴射氨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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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jié) 輔助設備的安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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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條 熱氨融霜時,進入蒸發(fā)器前的壓力不得超過8公斤力/厘米,禁止用關小或關閉冷凝器進氣閥的方法加快融霜速度,融霜完畢后,應緩慢開啟蒸發(fā)器的回氣閥。
第三十七條 冷風機單獨用水沖霜時,嚴禁將該冷風機在分配站上的回氣閥、排液閥全部關閉后閉路淋澆。
第三十八條 臥式冷凝器、組合式冷凝器、再冷卻器、水泵以及其他用水冷卻的設備,在氣溫達到冰點溫度時,應將停用設備的剩水放出,以防凍裂。
第三十九條 嚴禁從制冷裝置的設備上直接放油。
第四十條 貯氨器內液面不得低于其徑向高度的30%,不得高于80%。排液器最高液面不得超過80%。
第四十一條 從制冷系統(tǒng)排放空氣和不凝性氣體時,須經專門設置的空氣分離器放入水中。四重管式空氣分離器的供液量以其減壓管上結霜呈1米左右為操作適宜。
第四十二條 制冷系統(tǒng)中有可能滿液的液體管道和容器,嚴禁同時將兩端閥門關閉,以免閥門或管道炸裂。
第四十三條 制冷裝置所用的各種壓力容器、設備和輔助設備不應采用非專業(yè)廠產品或自行制造。特殊情況下必須采用或自制時,須經勞動部門審核批準,經嚴格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十四條 制冷系統(tǒng)的壓力容器是有爆炸危險的承壓設備,應嚴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定期外部檢查和全面檢驗。除每次大修后應進行氣密性試驗外,使用達十五年時,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包括嚴格檢查缺陷和氣壓試驗。對不符安全使用的壓力容器,應予更新。
第四十五條 制冷裝置中不經常使用的充氨閥、排污閥和備用閥,平時均應關閉并將手輪拆下。常用閥門啟閉時要防止閥體卡住閥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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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jié) 設備和管道檢修的安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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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條 嚴禁在有氨、未抽空、未與大氣接通的情況下,焊接管道或設備,拆卸機器或設備的附件、閥門。
第四十七條 檢修制冷設備時,須在其電源開關上掛工作牌,檢修完畢后,由檢修人員親自取下。
第四十八條 制冷系統(tǒng)安裝或大修后,應進行氣密性試驗。
系統(tǒng)氣密性試驗的壓力值,處于冷凝壓力下的部分應為18公斤力/厘米,處于蒸發(fā)壓力和中間壓力下的部分應為12公斤力/厘米。
第四節(jié) 充氨的安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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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條 新建或大修后的制冷系統(tǒng),必須經過試壓、檢漏、排污、抽真空、氨試漏后方可充氨。
第五十條 充氨站應設在機器間外面,充氨時嚴禁用任何方法加熱氨瓶。
第五十一條 充氨操作應在值班長的指導下進行,并嚴格遵守充氨操作規(guī)程。
第五十二條 制冷系統(tǒng)中的充氨量和充氨前的氨瓶稱重數據均須專門記錄。
第五十三條 氨瓶或氨槽車與充氨站的聯(lián)接,必須采用無縫鋼管或耐壓30公斤力/厘米以上的橡膠管,與其相接的管頭須有防滑溝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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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安全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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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條 為防止損壞庫內的蒸發(fā)器,貨物堆垛要求:距低溫庫房頂棚0.2米,距高溫庫房頂棚0.3米,距頂排管下側0.3米,距頂排管橫側0.2米,距無排管的墻0.2米,距墻排管外側0.4米,距風道底面0.2米,距冷風機周邊1.5米。庫內要留有合理的通道。
第五十五條 溫度為0℃及0℃以下的庫房內,應設置專門的燈光和報警裝置。一旦有人困在庫內,可發(fā)送信號,傳送給機器間或值班室人員,及時解救。
第五十六條 制冷設備和管道的涂色(見第669頁上端表格)
如幾條管道包扎在一起,隔熱層外面可涂白色或乳白色,再以被包扎管道的性質,按規(guī)定顏色劃箭頭標明其流向。
庫房內的管道可不涂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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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俊 ∩。∶ 》Q?。⊥俊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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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氣管?。∷{ 色 ?。?油 管 | 棕 色
排氣管 | 紅 色 ?。?冷凝器、貯 | 銀白色
液體管?。↑S 色 ?。?氨器 |
水 管?。【G 色 ?。?氨壓縮機及 | 按出廠涂色
鹽水管?。』摇∩ 。?輔助設備 |
| ?。?截止閥手柄 | 黃 色
?。 。?各種閥體 | 黑 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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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條 氨制冷系統(tǒng)中設備的注氨量按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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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 備 名 稱?。绷浚ǎィ≡O 備 名 稱?。绷浚ǎ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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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 凝 器 ?。。保怠 。》前北脧娭蒲h(huán) |
?。 。」┮海骸 。?/p>
洗滌式油分離器 |?。玻埃 。 ∨殴堋 。?50~60
貯 氨 器 ?。。罚啊 。 ±滹L機 ?。 。罚?/p>
中間冷卻器 ?。。常埃 。 R架式排管 ?。 。担?/p>
低壓循環(huán)器 |?。常埃 。 ∑桨逭舭l(fā)器 ?。 。担?/p>
氨液分離器 ?。。玻啊 。 す苁秸舭l(fā)器 | ?。福?/p>
氨泵強制循環(huán)供液:| | ?。?/p>
上進下出排管 ?。。玻怠 。 。?/p>
上進下出冷風機 |?。矗啊担埃 。?/p>
下進上出排管 ?。。担啊叮埃 。?/p>
下進上出冷風機 |?。叮啊罚埃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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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注氨量按制造廠規(guī)定,氨液重度均以0.65公斤/升計算。
第五十八條 制冷系統(tǒng)應采用純度為99.8%以上的工業(yè)用氨作為制冷劑。
第五十九條 檢查系統(tǒng)氨泄漏應用化學試紙或專用儀器,禁止用點燃硫燭的方法。
機器間和輔助設備間內嚴禁用明火取暖。
第六十條 氨壓縮機所使用的冷凍油,應符合機器制造廠所提出的要求。一般規(guī)定:360轉/分的氨壓縮機可用國產13號、18號冷凍油,720-960轉/分的可用25號冷凍油;1400轉/分以上的可用30號、40號冷凍油。
第六十一條 由制冷系統(tǒng)中放出的冷凍油,必須經過嚴格的再生處理,經化驗合乎質量要求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