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標準化礦井的建設,需在井底休息室墻壁上使用非防爆電錘打孔安裝牌板。特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如下:
1. 作業(yè)嚴格按照井下電鉗工作業(yè)標準進行。施工人員必須聽從施工負責人的統(tǒng)一指揮,嚴格執(zhí)行本安全措施。
2. 非防爆電器入井前必須檢查防護裝置齊全、完好方可入井使用。
3. 使用電源應有過流、短路、漏電及漏電閉鎖保護,各種保護動作靈敏可靠。
4. 施工前,使用非防爆電器設備前必須由瓦斯檢查員對施工地點附近20m范圍內風流中瓦斯的濃度進行檢查,檢查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施工。否則立即停止作業(yè)。
5. 非防爆電器、電纜、接線盒等耐壓值必須高于使用電壓的1.5倍,并放置在無人觸及的安全地點,在明顯地點懸掛“有電危險”警示牌。 否則必須設專人看管。
6. 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電錘必須保證表面無破塤,操作時帶絕緣手 套,一人工作一人監(jiān)護。在作業(yè)過程中,必須配備2個滅火器。
7. 660/220V變壓器一次側應安裝額定電壓為660V,容量不小于50A的斷路器,方便停送電。各帶電部分不能裸露,并且變壓器外殼必須可靠接地。
8. 電器設備、電纜搬遷前必須停電、驗電,確認無電后方可搬遷。
9. 作業(yè)過程中必須由專人負責檢查。
10. 作業(yè)完成后,清理現(xiàn)場,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