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規(guī)定
1.1、 蒸飯飲水箱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具有煤安標志、防爆合格證、生產許可證。
1.2、 蒸飯飲水箱使用場所必需具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
1.3、 蒸飯飲水箱使用場所空氣的最大相對濕度不超過95%。
1.4、 蒸飯飲水箱必需使用在頂、幫支護良好、無淋水的地方。
1.5、 蒸飯飲水箱的使用場所不能有搖動或劇烈振動、沖擊,安裝傾斜度不大于3°。
1.6、 蒸飯飲水箱用于綜采工作面時必須放于進風巷道。
1.7、 蒸飯飲水箱用于綜掘工作面時必須放在全風壓處。
1.8、 蒸飯飲水箱的供電電壓為127v、50Hz,電壓波動范圍不能超過額定電壓的85%~110%。
1.9、 蒸飯飲水箱嚴禁做為工具箱使用。
2、 使用要求
2.1、 蒸飯飲水箱使用單位要通知通風隊設置瓦斯檢查點,設置檢查牌板,班班檢查瓦斯。
2.2、 使用單位每班要設專人對蒸飯箱進行管理,檢查各種保護功能是否正常。
2.3、 水桶及蒸飯腔內無水嚴禁通電。
2.4、 在更換水桶時必須切斷蒸飯箱的電源。
2.5、 每班要檢查三次蒸飯飲水箱各種顯示燈,并根據顯示燈的情況作出相應的處理。
2.6、 在按下電源閉鎖按鈕后才能轉動電源隔離開關。
2.7、 在長時間使用蒸飯功能,打開蒸飯腔時作業(yè)人員要緩慢打開蒸飯腔門,待開蒸飯腔泄壓后,方可全部打開門取食物,以防蒸氣傷人。
2.8、 在盛熱水時,嚴禁把手伸到熱水頭下面。
2.9、 在下列情況下不允許帶電使用蒸飯飲水箱:
2.8.1、 蒸飯飲水箱指示燈不正常要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修理,在修理不好的情況下不允許帶電使用。
2.8.2、 每班要檢查蒸飯飲水箱的各送水管路是否正常,如出現送水管路漏水,則不允許帶電使用。
2.8.3、 蒸飯飲水箱的水桶內、蒸飯腔內是否有水, 在水桶無水的情況下嚴禁帶電使用。
2.10、 在下列情況下不允許使用蒸飯功能:
2.9.1、 蒸飯飲水箱的高低水位開關不正常時嚴禁使用蒸飯功能。
2.9.2、 當蒸飯腔內的水源未能及時補充、水位過低時嚴禁使用蒸飯功能。
2.9.3、 當蒸飯箱的自動補水功能失效時嚴禁使用蒸飯功能。
2.9.4、 在蒸飯腔內無水的情況下嚴禁使用蒸飯功能。
2.11、 在不蒸飯或不熱水的時下要把工作方式開關打在閉鎖位置。
2.12、 在蒸飯時把工作方式開關打在蒸飯位置,加熱飲水時把工作方式開關打在飲水位置。
2.13、 當出現下列情況時必需及時打工作方式開關打在閉鎖或飲水位置:
2.12.1、 當蒸飯過壓燈亮時。
2.12.2、 當蒸飯水位低燈亮時。
2.12.3、 當蒸飯水位高燈亮時。
2.12.4、 當打開蒸飯腔時。
3、 交接班
3.1、 每班必需把蒸飯箱周圍的環(huán)境打掃干凈,外表擦干凈。
3.2、 向下班人員交待清楚蒸飯箱的使用情況,包括水桶、蒸飯腔內是否有水及各保護功能是否正常。
3.3、 建立檢查及使用臺帳,詳細記錄檢查使用情況、存在問題和處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