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依據(jù)
大型主要施工設備如提升絞車、穩(wěn)車、空壓機、變電站抓巖機、攪拌機、傘鉆等與生產密切聯(lián)系,一旦發(fā)生故障,將會給生產造成很大影響,因此,對其制定相應的維修措施。
二、安全技術措施
1、設備的維修分大修、中修、小修。在工程結束后至下一工程開工前對設備進行一次大修,并把大修計劃和完成情況報機電科備案。中、小修由項目部各包機組自行組織。
2、設備的大修由項目部機電經(jīng)理組織,各包機組全力配合,大修主要全面檢查設備的各主要部件,更換損壞的零件,維修帶有隱患的部件,大修完成后進行試運轉。
3、大修要檢查和維修的項目包括清潔油箱、管道,更換潤滑油,更換帶有故障的電氣元件,開箱檢查減速器齒輪捏合情況,各銷、軸、輪清洗注油;對電機、滾筒等進行全面的檢查和維修。
4、日常維修(中、小修)要檢查設備的操作機構、傳動機構,保險裝置等是否靈敏,安全可行,檢查設備容易松動脫離部位是否正常,松動的螺栓、螺母要擰緊。
5、各包機組要把大修的計劃報項目部,并編制每月維修設備的零部件采購計劃,經(jīng)機電副經(jīng)理審核后交供應部統(tǒng)一采購。
6、其他未盡事項按《主要運轉設備檢修保養(yǎng)計劃》、《機電設備包機制度》、《配件管理制度》等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