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guī)定
1、 司機必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發(fā)證后,方可持證上崗。
2、 不能隨意改變電氣設備和液壓系統(tǒng)原始整定值。
3、 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4、 嚴禁駕駛無頂棚的鏟車。
5、 每班必須檢查蓄電池情況,發(fā)現(xiàn)電量不足應及時更換,嚴禁蓄電池過放電,杜絕放電不足。
6、 駕駛鏟車時,司機身體的任何部位不得伸出駕駛室外,以免發(fā)生意外。
7、 鏟車運行時,司機嚴禁離開駕駛室。
8、 鏟車嚴禁載人。
9、 鏟車啟動后,中間鉸接處及擺動范圍內嚴禁站人。
10、 嚴格做到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
11、 鏟車行走期間,巷道兩側嚴禁站人;鏟車要與兩幫保持一定距離,不得碰撞兩幫的管線及設備。
12、 檢修時,必須使用轉向閉鎖裝置。
二、操作程序
(一)開機前的檢查
1、 檢查設備油位、緊固件及管路情況,操作閥是否在適當位置,如有問題,待處理后方可開機。
2、 檢查制動系統(tǒng)、急停裝置工作是否可靠,如果有問題必須處理好后,方可開機。
3、 檢查照明情況,必須保持照明光線良好。
4、 檢查蓄電池電量情況,必要時,更換蓄電池;檢查蓄電池連接機構和蓋板,確保其在閉鎖位置。
(二)開機、停機
開機
1、 將蓄電池上斷路器開關打到“合”位。
2、 將駕駛室內斷路器手把打到“合”位。
3、 檢查制動閘是否工作正常。
4、 根據行走方向,分別將燈開關和主開關打在“向前”或“向后”的位置,按下油泵啟動按鈕,油泵啟動。
5、 踩下制動閘踏板,按下釋放按鈕。
6、 松開制動閘踏板,慢慢活動方向控制桿,確定行駛方向。
7、 發(fā)出警報,踩下加速踏板,鏟車開始行走。
停機
1、 松開加速踏板,踩下制動閘踏板,行走電機停止。
2、 關閉主開關,泵電機停轉,自動抱閘。
3、 關閉燈開關。
4、 斷開蓄電池斷路器。
(四)緊急制動
1、 壓下任一帶式急停。
2、 關閉主開關。
3、 將駕駛室內斷路器操作手把拉到“斷開”位置。
三、注意事項
1、 鏟車應停放在平坦、無淋水、無積水、支護完好且不影響其它設備運行的巷道內。
2、 鏟車經過放置設備的地點時,一定要減速慢行。
3、 鏟車的照明方向應與行駛方向一致。
4、 鏟車在轉彎時要減速慢行,并發(fā)出警報。
5、 鏟車在改變方向時,要發(fā)出警報,并觀察四周情況。
6、 更換蓄電池時,要有兩人操作,一人操作設備,一人觀察指揮,操作要慢,不能碰撞蓄電池和其它設備。
7、 未松制動閘時,不得踩下加速踏板,制動閘踏板與加速踏板不得同時踏下。
交班前,應檢查設備的完好情況并打掃設備衛(wèi)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