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壓電氣試驗每年必須進行一次,高壓絕緣用具每半年校驗一次。
2、電氣試驗工作不得少于2人,且必須有試驗技術操作合格證,電源線不應使用塑料線。
3、因試驗需要斷開設備接頭時,拆前應做好相位標志,恢復后應進行檢查。
4、試驗前,檢查試驗裝置金屬外殼,應有可靠接地線,高壓引線應盡量縮短,必要時用絕緣物支持牢固。試驗裝置的低壓電源,應使用明顯斷開的雙極隔離開關和電源指示燈,兩個串聯(lián)的電源開關,要加裝過載保護裝置。
5、試驗前應先測量被試設備的絕緣電阻,合格后才可進行其它試驗項目。耐壓試驗應在其它試驗項目都合格后才能進行,否則應請示分管領導酌情處理。
6、用搖表測量大電容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時(如電纜、發(fā)電機、大型變壓器),應先將導線離開被試物后,再停止轉(zhuǎn)動搖表。
7、試驗前和變更試驗接線時,應堅持復查接線,通電前調(diào)壓器手把應保持在零位,合拉閘必須相互呼應正確傳達口令,加壓時應重復要求加壓數(shù)字,避免加壓錯誤。
8、加壓前應通知有關人員離開被試設備或退出現(xiàn)場后,方可加壓。對有人工作的鄰近設備有感應電壓時,應采取預防措施。
9、對有電容的設備,試驗前后均應充分放電,對有靜電感應的設備,接好接地線才能接觸。放電時需用有限流電阻的專用放電棒,放電人員應戴絕緣手套。
10、試驗操作過程中,精力要集中,隨時注意觀察異常情況,操作人員應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
11、改變接線,尋找故障或試驗結(jié)束時,應先斷開試驗電源,然后放電,必要時還應將升壓設備的高壓部分接地。
12、帶電試驗要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制定安全措施;特殊試驗、研究性試驗和在運行系統(tǒng)做試驗時,必須有試驗方案,并經(jīng)領導批準后,才能進行。
13、試驗用低壓電源、變壓器中性點、消弧電抗器、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等接地線,或二線一地系統(tǒng)的工作地線,必須在設備停電后拆除。
14、不得采用變壓器中性線作為試驗用地線。
15、在試驗過程中,禁止采用沖擊辦法加壓,應緩慢升至試驗電壓,并在耐壓時間內(nèi)保持不變。
16、在泄露、耐壓試驗中,當發(fā)現(xiàn)升壓到每一值時,調(diào)壓器繼續(xù)升壓電壓表指示不再上升或電壓表指示突然回零,應立即將調(diào)壓器手把調(diào)到零位,拉開開關,切斷電源,查處原因。
17、為了防止過電壓,在一切試驗中要加裝球間隙保護(球間隙放電值為被試物試驗電壓的110%)。
18、高壓試驗時,被試物的非試驗相、非試驗側(cè)均應接地,在換相時必須切斷電源。
19、未裝接地的大電容被試設備,應先進行放電,再作試驗。直流耐壓試驗每一階段或試驗結(jié)束時,應將設備對地放電數(shù)次,并短路接地。
20、井下試驗設備的接地線、接地極應保持接觸良好,接地電阻應符合要求。
21、現(xiàn)場瓦斯?jié)舛瘸^1%時,嚴禁送電。
22、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