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型水庫存在的安全問題
建國以來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通過興水利除水害,興安縣共修建水庫工程42座。其中于1994年跨壩一座(小(二)型),現(xiàn)存41座。41座水庫中?。ㄒ唬┬退畮?3座,?。ǘ┬退畮?6座。這些水庫工程為興安縣的經(jīng)濟發(fā)展特別是農業(yè)生產(chǎn)作出了較大的貢獻。但是這些水庫工程當中除兩座大中型水庫的安全管理及其設施完善外,其余小型水庫的安全狀況十分令人擔憂。筆者認為小型水庫的安全問題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1建設質量差
興安的小型水庫全部是在"大躍進"時期及"文革"時期建成。在這種特定的歷史條件下,所有的小型水庫的建設質量都存在嚴重的先天不足。
1.1.1設計質量差
興安縣現(xiàn)有小型水庫39座,其中?。ㄒ唬┬?3座,?。ǘ┬?6座。筆者認真查閱了興安縣的水庫檔案資料,并拜訪了大量的水利行業(yè)的老前輩,發(fā)現(xiàn)所有的小(二)型水庫均為無設計建設。所有小(一)型水庫的設計都非常簡單,設計精度嚴重不到位。在這些設計當中,沒有哪一座水庫在設計前做過地質勘測及土工實驗等前期工作。其壩體設計亦非常簡單,沒有作必要的穩(wěn)定分析。如總庫容 310.9萬m3,壩高32m,壩型為土壩的石姑園水庫,它的大壩設計僅有"壩頂高程725.00m,壩頂寬4.8m,上游壩坡1:3.0,下游壩坡在 710.00高程設2.0m寬的馬道,馬道以上1:1.2,以下1:2.5.幾句話,沒有對大壩作出穩(wěn)定分析,沒有對填土指標指出任何要求。再如壩型為漿砌石拱壩,總庫容815萬m3,壩高36m的月光洞水庫,其壩體設計漿平面布置及斷面尺寸擬定后說了一句"拱壩的計算,我們不懂"就算完事。
1.1.2施工質量差
受特殊的歷史條件影響當時的小型水庫施工全部是由政府組織民工大搞群眾運動完成,沒有任何一個工程是由有施工資質的正規(guī)施工企業(yè)承建。并且有相當部分工程是在1960年前后建設,民工們沒有吃的,不少民工餓死在工地。在這種施工條件下還談何質量控制呢?以興安縣為例,39座小型水庫當中38座土壩,1座漿砌石壩,沒有哪一座對壩基清理等隱蔽工程作驗收,沒有哪一座水庫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取樣檢測過干容重,含水量,砂漿標號等指標。這一點,在近年大壩維修時,挖開大壩,發(fā)現(xiàn)壩體填土十分松散,這是一個有力的證實。
1.2工程管理水平不到位
工程離不開管理,管理是確保水庫工程安全和促進水庫工程更好地發(fā)揮效益的重要保證和手段。但目前我們的水庫工程管理實在是太落后。
1.2.1管理人員素質太低
因小型水庫工程大多在邊遠山區(qū),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都十分艱苦。相應地,水庫管理職工也是在當?shù)剞r村招待。目前他們已大部分超過50歲,他們文化程度本身就不高,加之長期以來與現(xiàn)代科技相對隔絕,使得他們原有知識進一步老化,他們當中絕大多數(shù)人還是70年代的思想,70年代的觀念,還在用70年代眼光和標準去看待事情,判別是非,管理工程。他們怎么能造應當今依法治國,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怎么能適應現(xiàn)代水利操作智能化,數(shù)字化的需要。
1.2.2水庫管理人員待遇低
以興安縣為例,13座小型水庫當中只有4座歸國營管理的小(一)型水庫經(jīng)過這幾年完成的水利體制改革后,通過財政差額撥款,職工們能領到1000元左右的月薪外,其他9座鄉(xiāng)(鎮(zhèn))管理的小(一)型水庫財政每月補給每個職工月薪220元。這樣的待遇只能獲得低智低能的人來管理水庫,既使有正常人愿意來應聘,也只能是身在曹營心在漢,不可能將心思放在水利工程的安全上,為水庫的安全而操心。
1.2.3工程管理的硬件設施落后
據(jù)筆者了解,目前小型水庫的管理完全停留在上世紀70年代的水平上,管理的硬件設施亦基本未能得到改善。工程的內在變化未能被管理者所掌握。如興安縣39 座小型水庫當中只有支靈(靈湖)水庫大壩于2002年配套了浸潤線和位移觀察設施外,再沒有任何一座小型水庫任何觀測設施,更沒有預警預報系統(tǒng)。工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只能憑肉眼觀察其外部。近些年,當強降雨來之前都要求對所有工程進行一次拉網(wǎng)式的檢查,并且要求行政首長負主要責任。但是這樣的拉網(wǎng)又有多大的用處呢?壩體內部結構發(fā)生了變化,浸潤線發(fā)生了變化,揚力發(fā)生了變化,大壩發(fā)生了位移,壩體內應力發(fā)生了變化可能看得出嗎?能看得出的也只能是大壩明顯開裂,滑坡或已發(fā)生管涌等。但那時已是"癌癥"晚期,無可救藥了,乖乖地安排"后事"(轉移下游群眾)吧。
2.對策
2.1全面改革小型水庫工程的管理體制
近年來,雖然對小型水庫管理體制進行了一些改革,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未能從根本上改變性質。水管所仍是上世紀70年代的模式。如前所述,他們人員老化,素質低下,不能適應現(xiàn)代水利的時代要求。不能勝任水庫大壩的安全管理,確保水庫大壩和人民生命財產(chǎn)的安全。同時水管所與用水戶存在一個很難消除的隔閡,這條隔閡的存在是水費收取難的癥結。筆者認為,小型水庫應該由用水戶協(xié)會行使最高管理權,水管所應由用水戶協(xié)會組建,由用水戶協(xié)會聘任所長、工程師、管水人員等各崗位人員。每年年終由用水戶協(xié)會召開聘任大會,評議水管所及期各崗位人員的工作,對不稱職的人員可以隨時解聘。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水庫工程人員高素質、高責任心、高工作效率,才能有人去認真管理大壩及其渠道,確保水庫大壩及其渠道工程的安全。
2.2組建大壩安全監(jiān)測中心
如前所述,目前小型水庫大壩基本處在沒有任何監(jiān)測設施和手段的狀態(tài)。雖然每次強降雨到來之前都要求對各水庫工程進行拉網(wǎng)式檢查,但這種檢查無法透視其內部,其結果收益甚微,更多的則是勞命傷財。筆者認為,在目前國家財力有限,無力對所有小型水庫在短時間內全面配備監(jiān)測設施和監(jiān)測物力的情況下,可在小型水庫比較多的縣組建小型水庫安全監(jiān)測中心,中心配備相應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相應的設備,負責本縣和設有安全監(jiān)測中心的縣的小型水庫大壩進行曲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監(jiān)測,已上管理單位和政府對各小型水庫大壩工況心中有數(shù),這樣才能做到"知己知彼",做到防患于未然。例如桂林市水利局于1999年引進ZDT-1智能堤壩隱患探測儀,在全市范圍內進行小型堤壩滲流監(jiān)測應用技術研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于2002年獲區(qū)水利系統(tǒng)科技成果三等獲,該設備和該項技術就值得在小型水庫安全管理中推廣應用。
2.3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不可操之過急
目前病險水庫確定不少除險加固應急非常重,近年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安全,特別是水庫工程的安全,這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大好事,是共產(chǎn)黨代表最廣大人民利益的具體表現(xiàn)。但是水庫除險加固也不能操之過急。過急了,無論是勘察力量,設計力量,監(jiān)理力量,施工力量都跟不上。以桂林市為例,建國以來共建成各類水庫 417座,據(jù)統(tǒng)計2007年"三類"病險水庫達413座,占水庫總座數(shù)的113%.而桂林市的水電設計單位只有甲級一家、丙級六家,水電建設監(jiān)理單位2 家,施工單位僅4家,而且這些企業(yè)的年生產(chǎn)能力都不大。試想如此有限的建設能力怎能在很短的時間(例如3年)內完成如此繁重的任務。若是明知不能為而為之,無凝是拔苗助長,是重蹈1958年大躍進的覆轍。其結果必然是欲速則不達。最后弄得錢花去了,人力、物力耗去了,水庫不僅未能脫險,反而出現(xiàn)一些新。因此,水庫除險加固必須量力而行,根據(jù)實有的設計力量、監(jiān)理力量、施工力量能做多少做多少,不違背客觀規(guī)律,真正做到除險一座,脫險一座。使資金和人力、物力的投入起到預期的效果。這一點望各位引起高度重視。